戰車上士參加演訓遇延期 竟放「自己假」爽6天遭法辦

564旅在108年底以聯合兵種作戰驗證新形態作戰。(資料照/中時資料庫

陸軍裝甲564旅郭姓上士副排長,去年12月奉派到關渡指揮部進行演訓,卻因爲當時心冠肺炎爆發,訓練計劃變更,郭員應在今年2月21日返回原單位歸建,未料卻沒有經過請假,自行休假6天,經單位發覺後,要求立即返回部隊報到,郭員才乖乖回到部隊,軍方立即將他移送法辦,經橋頭地院審理後,將郭員依違反職役職責罪判他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

根據判決書記載,郭員原本在陸軍裝甲第564旅聯兵一營戰車二連擔任上士 副排長,108年12月23日起奉派至陸軍六軍團關渡地區指揮部,進行聯合演訓操作訓練,但因國軍進行防疫整備,造成訓練計劃變更,郭員應於109年2月21日返回原單位歸建,預計於109年3月9日復返受訓。

法院審理,但郭員當時竟未經請假程序,自109年2月21日起就未回原單位報到歸建,自行放起大假經原單位察覺有異而緊急聯繫郭員,郭員纔在今年3月6日8時23分返回原單位報到,以此方式無故離去職役逾6日。軍方也因此將郭員移送法辦。

法院審理後認爲,郭員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第40條第1項之無故離去職役逾6日罪。被告僅不假未歸離去職役逾6日,並非調任新職,其人事權責仍屬原建制單位。法官認爲,郭員爲現役軍人,本應遵守法紀,依指揮履行職役,竟趁所參加之外地訓練因疫情變更之機,心存僥倖擅自不假未歸返報到,影響部隊領導統御及軍隊紀律維護甚鉅,但念在郭員於犯後接獲軍隊人員通知即返回營區,且坦承犯行,判他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