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女警開車撞傷騎士判罰5千 竟誣告騎士謊稱自己受傷遭起訴

士林警分局女警爲了被報復民衆,竟持不明傷勢的診斷證明書誣告民衆傷害,檢察官依法起訴。(資料照)

北市士林警分局警備隊柳姓女警,去年3月駕車撞傷王姓機車騎士,柳賠償6600元又被告上法院,她竟爲了報復王姓騎士,明知自己駕駛警車並未受傷,竟持不明方式造成傷勢的診斷證明書,反控騎士傷害罪,意圖使騎士受刑事處分,士林地檢署偵結,依誣告罪嫌起訴柳姓女警。

柳女坦承自己車禍當時並未受傷,是因爲對方收了和解金,又稱她態度惡劣並提出傷害告訴,她得知自己被告以後,纔到醫院驗傷,同事以及長官都均稱,柳女發生車禍,第一時間回報自己沒有受傷。

起訴書指出,車禍發生在去年3月23日,但柳女提供的診斷證明書是4月2日,證明書上診斷爲「疑似」,與一般車禍受傷的傷勢迥異,柳女拿着診斷書控告王姓騎士傷害,案經不起訴處分確定,王姓騎士也反制,控告柳女誣告罪。

柳女因撞傷王姓騎士被控傷害罪,法院判處拘役5日得易科罰金5000元,卻因柳女持不明傷勢的診斷證明書,意圖使王姓騎士受刑事處分,涉犯誣告罪,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