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型開放釋放服務貿易巨大潛力(開放談)
匡賢明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創新提升服務貿易”。無論是從全球貿易格局發展趨勢看,還是從我國高質量發展的現實需求看,以制度型開放提速服務貿易創新發展,做好做實做大服務貿易這篇大文章,已成爲我國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任務。
從發展態勢看,我國服務貿易仍處於快速發展的升級階段。2023年,我國服務貿易首次突破9000億美元。近十年來,我國服務貿易規模年均增速高於世界平均水平和我國貨物貿易增速。尤其在數字浪潮的引領下,數字貿易帶動服務貿易快速增長的特點凸顯。2023年我國數字服務出口佔全球4.9%,較2019年上升1.6個百分點。從趨勢看,未來5-10年,我國產業結構、消費結構的不斷升級,將形成服務貿易快速發展的內在需求,使服務貿易迎來相當大的發展空間。初步預計,到2025年,我國服務貿易有望突破1萬億美元。服務貿易佔對外貿易的比重,也有望持續提升,到2030年達到20%以上。
以問題爲導向,我國服務貿易還面臨着多方面的挑戰,需要在“結構優化、效益提升、實力增強”等方面加快補短板。比如,我國服務貿易長期處於逆差狀態,逆差規模較大,這表明我國服務貿易競爭力還需要進一步提升。從服務貿易結構看,近幾年我國知識密集型服務貿易比重提升較快,2023年達到41.4%。但從全球看,2005—2022年,全球知識密集型服務出口佔服務出口比重由45%提升到57%。與發達國家和全球平均水平相比,我國知識密集型服務貿易發展仍有一定差距和短板。
把握服務貿易發展的趨勢,針對服務貿易發展進程中的某些結構性矛盾與結構性問題,關鍵是深化服務貿易領域的制度型開放,以高水平開放帶動深層次改革,以深層次改革促進高質量發展,由此形成服務貿易潛力釋放、創新發展、競爭力提升的強大動力。
第一,做實全面實施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這篇大文章。跨境服務貿易實行負面清單管理,既是國際高標準自貿協定的“標配”,也是以制度型開放促進服務貿易發展的關鍵之舉。如何全面落實?關鍵是儘快形成與之相配套的政策制度體系。例如,清理並大幅削減服務業領域審批、許可、備案等,大幅降低服務貿易邊境內壁壘;全面實施對境外服務提供者國民待遇,允許負面清單外的境外企業在我國提供相關服務,逐步在人員流動、資格互認、市場監管等領域實現與國際接軌。同時,進一步精簡海南自由貿易港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
第二,在服務領域全面落實RCEP承諾,加快對標CPTPP、DEPA等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強化服務領域的競爭政策基礎性地位。比如,全面清理服務業領域妨礙公平競爭的產業政策,減少行政因素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減少選擇性補貼、投資補助等舉措,將產業政策嚴格限定在具有重大外溢效應或關鍵核心技術的領域。適應國際競爭的需求,加快推進服務領域要素市場化改革,改善服務業領域的資源配置效率,以顯著提升全要素生產率。爲此需要在政府採購、市場準入、各類經濟主體公平競爭等方面實現突破。
第三,積極探索跨境數據流動相關規則,推動數字服務貿易發展。在確保數據流動安全可控的前提下,積極推動自由貿易試驗區、海南自由貿易港等探索數據合規流動,擴大數據領域開放,創新數據安全的制度安排,形成數字服務貿易更快發展的制度保障。
第四,推進服務貿易標準的對接。與貨物貿易相比,服務貿易更加強調標準,更加要求標準對接。爲此,需要加快推進與國際社會在相關服務領域的職業資格互認,逐步建立與國際接軌的服務管理標準體系,推進與服務業市場開放相適應的監管變革。在海南自貿港金融、免稅等領域,可以探索與香港等全球自貿港攜手聯動,共同打造服務產業鏈,進一步提升開放新高地的服務標準。
(作者系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副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