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分期繳稅 打電話申請也OK

因應近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嚴峻,爲降低羣聚染疫風險財政部表示,除提供網路申辦及郵寄方式申請外,近日新增納稅義務人或其代理人機關上班時間內得以「電話方式」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

財政部指出,民衆受疫情影響無法規定繳納期間內一次繳清稅款,依稅捐稽徵法第26條規定,應在規定繳納期間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財政部已提供便利的申請方式,包括網路申辦、郵寄及臨櫃辦理等3種方式。另納稅義務人如利用網路申報綜合所得稅,亦可於選擇繳稅方式步驟之同時線上申請,系統自動帶入申請人基本資料,操作相當便利。

考量部分老人家不瞭解線上系統操作或沒有相關設備,往往會到稅捐稽徵機關臨櫃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爲避免該類民衆造成羣聚染疫風險,我國特別增訂納稅義務人或其代理人可「電話」向主管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受理機關經覈對確認申請人身分後將做成紀錄,以維護民衆權益及安全防疫

財政部進一步提醒,爲符合行政程序法及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辦法規定,電話申請延期或分期後,民衆還是要在全國疫情警戒降至第二級以下之次日起10日內,補送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供稅捐稽徵機關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