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報稅不延長 可申請延分期繳稅
由於新冠肺炎爆發,財政部2020年、2021年與2022年皆延長報稅期間。財政部官員解釋,報稅期間原則上是依據《所得稅法》規定,5月到5月31日止,而前3年延長報稅期間,是依據《稅捐稽徵法》第10條規範,若逢天災、事變,稅捐稽徵機關可視實際情況,延長其繳納期間並公告。
立委之所以再提延長報稅期間,是擔心受疫情影響收入的民衆繳不出稅來,官員表示,根據《新冠肺炎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以及《稅捐稽徵法》都有給予延分期規範,且《新冠肺炎特別條例》最長可延期1年、分期3年的規定也會到今年6月底才落日,所以民衆若經濟有困難,仍有延分期的方案可以運用。
財政部官員透露,2021年、2022年疫情嚴重時,去年申報2021年度綜合所得稅600多萬戶,申報戶申請延分期繳納低於1%;且這3年推出報稅期間多1個月,可以申報到6月底,但是仍有許多民衆仍選擇在5月就完成申報與繳納。
官員進一步表示,現在所得稅申報的方式相當多元、方便,例如網路、手機報稅,民衆也可以選擇適合自己的方式申報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