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四川省世界遺產保護條例》有哪些亮點?解讀來了
人民網成都8月31日電 (彭茜)新修訂的《四川省世界遺產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9月1日起施行。8月29日,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佈會,對《條例》的亮點進行了解讀。
據四川省林草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陳宗遷介紹,爲推動四川省世界遺產保護管理工作再上臺階,將從加強宣傳貫徹、完善配套政策、強化部門聯動、嚴格依法監管等方面,貫徹實施好新修訂的《條例》。
在加強遺產的整體性、系統性保護,提高保護能力方面,新修訂的《條例》完善了申報和規劃編制程序,細化申報程序,完善申請列入、申請開展預評估和正式申報三階段的相關規定;完善保護管理規劃的編制要求,明確規劃的調整程序,增加新舊規劃過渡期間規劃適用的規定。同時,明確世界遺產地及其緩衝區相關建設活動的要求,建立分級分類分區管理制度,完善重大建設項目、一般建設項目審覈制度;增加市(州)人民政府世界遺產主管部門制定緩衝區建設項目負面清單義務性規定,並健全批准程序;增加在世界遺產保護範圍項目建設相關要求,建立行政許可前徵求意見制度。《條例》還注重夯實保護能力基礎並完善禁止性行爲規定,增加遺產保護範圍調整相關規定;建設全省統一信息監測管理體制,明確省人民政府世界遺產主管部門建設統一動態監測預警系統等制度;完善遺產地範圍禁止性行爲規定;銜接生物安全法相關要求,對非法引進、釋放或者丟棄外來物種作出規定;完善應急救援機制,增強應對突發意外事件能力。
在探索闡釋傳承,增強人民獲得感、幸福感方面,《條例》增強了世界遺產社會功能發揮,明確世界遺產保護管理機構在自然和歷史文化教育、生態科普、科研科普等方面責任;明確地方政府對世界遺產科學研究、品牌建設等的支持。同時,統籌世界遺產保護和原住居民利益維護,增加政府和世界遺產保護管理機構對原住居民指導幫助責任,並優先吸收其參與世界遺產保護管理工作;完善低影響行爲報告制度,簡化居民修築必要設施的管理規定。
在健全監督機制,增強違法行爲懲戒力度方面,《條例》增強了違法行爲懲戒力度,明確違反世界遺產地禁止性行爲規定的,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依照自然保護地管理、土地管理、規劃管理、礦產資源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從重處罰;對未經審覈開展項目建設和在世界遺產緩衝區開展對世界遺產突出普遍價值有較大負面影響建設項目的,責令建設單位停止違法行爲、限期拆除違法建築、恢復原狀,並處罰款。同時,增加約談制度,明確省人民政府世界遺產主管部門對保護管理工作不力、嚴重影響突出普遍價值、社會公衆反映強烈的世界遺產,可以約談該世界遺產所在地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門的有關負責人,要求其採取措施及時整改,明確約談整改情況應當向社會公開。
陳宗遷說:“下一步,我局將積極、主動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聯動,研究會商世界遺產保護管理的重大事項,加強信息共享和執法協同,推動保護管理責任落實,保障《條例》落地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