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川劇傳承後繼有人,《四川省川劇保護傳承條例》9月1日起實施

今年7月底,川渝兩省市人大常委會同步審議通過川劇保護傳承條例,將於9月1日起同步實施。8月29日,四川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十四次會議法規新聞發佈會舉行,對《四川省川劇保護傳承條例》(下稱《條例》)進行解讀。

川劇是首批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川渝地區共同的文化名片,承載着兩地人民共同的文化傳統、歷史記憶,有着廣泛的羣衆基礎。如何通過立法破除川劇傳承發展的短板和瓶頸,助推川劇事業振興發展?

紅星新聞記者從現場獲悉,在文化領域開展省際實體性協同立法,這在全國尚屬首次。《條例》不設章節,共34條。《條例》明確川渝兩地建立川劇保護傳承合作機制,定期聯合舉辦川劇節、青年演員賽事、學術交流等活動,建立川渝川劇名家庫。支持川渝兩地在劇目傳承、創作、演出等方面開展深度合作,共建常備劇目、曲目、演出資源庫,建立川渝川劇藝術表演團體聯盟,聯合創作川劇藝術精品,共同推出體現巴蜀文化內涵的川劇演出。支持川渝兩地藝術職業學校開展聯合辦學等形式多樣的合作,加強川劇後備人才培養。支持川渝兩地聯合開展川劇的省際交流、國際交流,以及與其他劇種、其他藝術門類的合作交流,不斷提升川劇的傳播力和影響力。

記者注意到,《條例》非常重視川劇人才培養,34條內容裡有5條都與人才有關。分別從人才培養、職稱評定、薪酬激勵、社會保險、轉崗就業等方面做出規定,目的是讓川劇傳承創新發展後繼有人。

“要讓川劇傳承後繼有人,對年輕人的培養尤爲重要。”四川省文化和旅遊廳黨組成員、副廳長袁藝表示,川劇的保護傳承重要在“人”。近年來,四川省文化和旅遊廳大力推動院校與院團以聯合委託培養方式,培養川劇青年演員,年輕演員佔比已超一半。未來,將進一步完善戲曲名家工作室、“師帶徒”名家傳戲、青年川劇演員比賽等機制,同時鼓勵川劇青年演員積極開展新媒體傳播推廣,吸引帶動更多年輕人投身川劇,傳承川劇文化。

以推動《條例》貫徹落實爲契機,今年9月至10月,四川還將聯合重慶舉辦第六屆川劇節暨四川省第二屆川劇匯演活動。文化和旅遊廳還將持續舉辦川劇節、四川省川劇匯演,建立“百場百戲”展演機制,組織國有、民營川劇院團(表演團體)走出劇場、走進街巷,深入古戲臺等場地,鼓勵各類文藝院團和市場主體培育川劇特色的演藝新空間,展示川劇藝術的獨特魅力,進一步激發消費市場活力,讓川劇藝術好戲連臺、遍地開花。

紅星新聞記者 彭祥萍

編輯 陳怡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