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大常委會舉行新聞發佈會,對多項修訂法條進行解讀

11月8日上午,四川省人大常委會舉行新聞發佈會,就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修訂的《四川省法律援助條例》和《四川省溼地保護條例》向社會進行發佈、作出解讀。

《四川省法律援助條例》修訂,

系全國法律援助領域開展跨省協同立法的首次探索

近五年來,四川省年均辦理法律援助案件6萬餘件、值班律師法律幫助案件3萬餘件,提供法律諮詢80餘萬人(件)次,累計爲人民羣衆挽回經濟損失近40億元。

四川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楊筠介紹,條例修訂是2024年川渝協同立法項目,也是全國法律援助領域開展跨省協同立法的首次探索,與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同步通過和同步實施。本次修訂與重慶市在法律援助受理範圍、辦理程序、就近申請便利原則以及移送途徑和時限等方面協同一致。條例修訂後共20條,內容主要包括部門機構職能職責、法律援助的形式和範圍、程序和實施、川渝協作配合等。

四川省司法廳副廳長徐滌宇介紹,“2024年9月,《四川省法律援助條例》第二次全面修訂,對四川省法律援助事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將進一步整合各方資源,形成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合力;將進一步擴大法律援助覆蓋範圍,讓更多羣衆獲益;將進一步加強法律援助服務保障,讓羣衆申請更爲便利;將進一步推進川渝協同發展,打造川渝法律援助一盤棋。”

維護溼地生態功能和生物多樣性

修訂後的《四川省溼地保護條例》下月開始施行

溼地被譽爲“地球之腎”“物種基因庫”,是極其珍貴的自然資源,也是重要的自然生態系統。

作爲全國溼地資源大省,長江、黃河上游重要的水源涵養地和補給區,四川歷來重視溼地保護工作,早在2010年制定出臺了《四川省溼地保護條例》,有效促進了四川省溼地資源可持續利用,推動溼地保護管理取得顯著成效。

通過修訂條例,有效銜接上位法精神,補充細化監管保護措施,着力解決突出矛盾和問題,對於維護溼地生態功能和生物多樣性,保障生態安全,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具有重要意義。

省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溼地保護條例修訂工作,常委會領導多次帶隊開展執法檢查和立法調研。2024年9月29日,條例在省十四屆人大第15次會議上通過,並將從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本次修訂,注重維護國家法制統一,重點圍繞溼地保護分級分類管理體制、溼地面積總量管控制度、溼地修復要求等內容進行規範完善,持續築牢長江黃河上游生態保護屏障。”四川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楊筠介紹,修訂後的條例共7章48條,包括總則、溼地資源管理、溼地保護、修復與利用、泥炭沼澤溼地保護與修復、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

紅星新聞記者 顏雪

編輯 成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