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速60」他開68收到罰單!納悶PO臉書…1hr釣出竹北分局迴應
▲網友PO出罰單,認爲自己超速未逾10公里,卻遭到拍照開罰。(圖/翻攝新竹爆料公社)
超速10公里以內不是都Safe嗎?新竹一名網友在臉書「新竹爆料公社」PO文表示,自己12日收到一張超速罰單,指稱該路段限速60公里,但自動測速照相機卻測得他當時時速爲68公里,因此依法寄出罰單。原PO一頭霧水上網發問,不料短短1小時就釣出竹北分局現身迴應解惑。
「這樣對嗎?非常納悶,請問有人可以給答案嗎?」原PO表示,當天行經該路段時因超速違規而收到罰單,但仔細一看罰單上的敘述,發現該路段限速60公里;而自己當下被測得的時速僅有68公里,令他相當疑惑,依照「『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發基準及處理細則』,若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10公里時,應以勸導爲原則而免於舉發」,爲何他卻直接收到罰單呢?
對此,網友紛紛猜測,「法規是不是有更改啊?」、「你這張明顯錯了吧,應該儘快去申訴」、「該不會你違規的地點是在隧道內?」、「超速就超速,有什麼好納悶的?」、「不要以爲有誤差值就不會被拍!」
在原PO發文僅短短1小時後,竟成功釣到竹北分局第五組親自現身留言迴應,「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本件中正西路(118線3.5K)的速限應系50公里,但開單員警誤植速限爲60公里;針對此情形,本分局會依行政程序法第101條,將誤植速限之罰單補正後再予以送達,惟請告知本分局您的罰單編號,俾利補正作業。以上造成市民朋友您的不便尚祈見諒!竹北分局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