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防新法628上路 總統到議長的親戚、密友小三都要查
▲洗防新法將管制18類重要政治性職務人士(PEPs)。(圖/洗防辦簡報)
洗錢防制新法628上路,行政院長林全表示,此法能強化我國洗錢防制體質及重建金流秩序,使金融制度與國際接軌,避免臺灣對外經貿及產業發展受到法制基礎不足影響。未來洗防新法也會加強審查18類重要政治職務人士,包括正副總統、五院正副院長、直轄縣市正副首長、議會正副議長等700多人,及其家庭成員、有密切關係人。
林全指示各機關務必就洗錢防制新法加速完成相關配套,並落實推動宣導。洗錢防制辦公室指出,在新法施行前,爲消除洗房擾民疑慮、提高全民防制洗錢、資恐意識,將做洗房新法問答集、懶人包、官網、廣播、跑馬燈等宣傳;新法施行後,相關授權子法內容,會發布宣導短片、微電影、電子及書面海報、第二波QA手冊等曝光。
洗防辦表示,司法院及相關部會已完成19個子法草擬,除防制洗錢基金外,均可於施行日前完成法制作業,內容涵蓋金融機構、銀樓業、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律師、公證人、會計師、邊境管境及18類重要政治性職務人士(PEPs)(如上圖)。
其中,加強審查PEPs方面,管制對象包括從正副總統、五院正副院長、立法考試監察委員、大法官、直轄縣市正副首長、直轄縣市議會正副議長等700多人,以及其家庭成員(一親等直系血親或姻親兄弟姊妹配偶及其兄弟姊妹相當配偶的同居伴侶)、有密切關係之人(着眼於財務處理上的密切關係,需視密友或小三是否與該重要政治職務人士有財務處理之密切關係)。
林全也特別提示,爲全力衝刺明年的相互評鑑,請各部會積極配合洗錢防制辦公室加速檢討及改善現有機制,推動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及財團法人法完成立法,並請經濟部儘速研擬完成公司法修正草案,使我國法制更加完善,爲我國爭取最佳評鑑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