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大學越南專班生涉違法打工 教育部啓動專案調查
南華大學開辦越南專班,涉嫌違法讓學生打工,教育部將啓動調查。圖爲南華大學參加大學博覽會照片。(本報資料照)
南華大學爆出越南專班學生打黑工,強迫到阿里山賓館超時打工,南華大學國際及兩岸學院院長賴淑玲在受訪時,不斷強調過程合法,記者追問南向國家學生來臺應以求學爲主,校方安排打工充滿疑慮,賴卻不斷強調學生實習工作權保障,合作旅館還包含臺東等地知名飯店,答非所問;教育部則迴應,將啓動專案調查,前往學校瞭解實情。
針對此案,賴淑玲先是迴應,該班是越南旅遊專班,學生之所以在臺灣實習,即在於疫情導致無法回越南,從暑假開始在臺灣待到現在,希望能讓學生在臺灣有事情可做,纔會主動在全省各地主動聯絡可合作的飯店,讓專班學生實習或打工,薪資都符合基本薪資規定的2萬3800元。
賴淑玲也提到,境外生在外分爲打工與實習兩個部分,打工是在寒暑假,實習則是一學期的9學分,一個學分不得超過80個小時,也就是一學期校外工作時數不得超過720個小時,一定要提供工資,並且實習或打工的旅館單位也都必須供吃供住。
賴淑玲在受訪時,不斷強調實習或打工條件的合理性,記者追問,境外生來臺就讀大學,應當以求學爲主,不解怎麼會迴應不斷強調工作條件的公平性,而不是保障學生的受教權,對此則沒有提供詳盡的回答。
教育部則對此則是發佈4點聲明,強調將成立專案小組,前往南華大學調查。
以下是教育部聲明稿:
一、本部並未覈定一般大學辦理新南向國際產學專班。經查此次涉及的南華大學越南學生,是屬於該校于越南所開設的境外專班,在後兩年來臺修習學分的學生。
二、本部針對本案會組成專案小組並赴該校調查,查覈該校外國學生打工情形是否符合就業服務法,以及實習課程安排是否符合本部規定。
三、本案如經調查屬實,確有學校介入學生非法打工或實習課程安排不當,本部除要求該校立即改善、保障學生權益外,也會依大學法及私立學校法等規定議處,調整減招生名額及獎補助經費,並要求學校懲處相關違失人員。
四、本部已聯繫學校,要求務必妥善維護本案相關外國學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