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看女同事電腦還打小報告 男子被判拘役40天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藉機偷看他人電腦檔案小心害自己吃上官司!今年7月間,一名35歲張姓男子,趁着另名張姓女同事休假委由他代班時的機會,藉機使用張女電腦,並窺探儲存於其中的個人履歷表檔案後,發現張女的實際履歷與公司登錄的資料有所差異,而一狀告主管

事後上司向張女詢問時,張女才得知自己的隱私已經被看光,氣得控告張男妨害秘密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後,於19日判決張男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