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護士薪資平均41K 每月被A走工時達82.85小時
臺灣護理產業工會9日指出,護理人員平均薪資新臺幣4萬1878元,居四小龍之末座,離職率則是亞洲國家之首,且高達55%的醫院沒給加班費,被A走的工時每月高達82.85小時。
5月12日是國際護士節,臺灣護理產業工會理事長盧孳豔、臺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上午公佈一項調查指出,護理人員平均年資 5.6年,平均薪資4萬1878元;若以各醫院層級調查,醫學中心平均爲4萬5383元、區域醫院爲3萬9397元、地區醫院爲4萬1188元。
這項調查從2月1日發出,4月30日截止收件,回收份數200份,有效份數154份。盧孳豔表示,調查發現護理人員除排班紊亂、加班時間太長,甚至在各醫院不合理或違法的情況下,每月被A走的工時高達4971.2分鐘,換算爲82.85小時,包括on call時間、開會或上課,無薪且不計工時的工作等,且高達55%的醫院沒有給加班費,以積假方式處理高達29%。
另外,她批評護理人員薪資項目創意十足、天馬行空,包括簽約金、學歷津貼等,連護理人員都搞不清楚自己是否領到該有的薪資;近日更接獲投訴,醫院違法要求護理人員準時打卡後繼續工作,明顯規避加班費與勞動檢查。
根據2012年ICN(國際護理協會)報告書中指出,臺灣的護理師離職率亞洲比較高居榜首,高達20%,高於韓國的17%、日本的11%,以及香港的<10%。盧孳豔說,若不正視護理人員的勞動條件低落與薪資不符比率情形,問題將會繼續惡化。而各級公立、署立醫院大量用約僱人員導致同工不同酬問題嚴重,自然亦是護理人員流動率過高的原因之一。
針對護理人員薪資低落、高流動性的問題,工會提出以下幾點訴求:一、 衛生署25億之專款專用,其撥款程序及結果,應公開透明可爲各界檢驗;二、 針對普偏存在的醫院薪資結構紊亂現象,以嚴重危害護理人員之勞動權益,政府各相關機關應進行了解,並於予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