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過後4天被脫落電線絆倒骨折 女保險員逆轉檯電獲賠141萬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高姓保險員2015年8月10日晚間8時許騎車行經嘉義縣中埔瑞豐村村道時,被懸吊在空中電線絆倒,導致肋骨骨折、胸肺部挫傷等,氣得向臺電提告求償174萬多元,一審敗訴,她不服上訴。臺南分院法官認爲,雖然電線是被颱風吹落,但中埔鄉公所人員民衆證稱通報此事,可見臺電顯有過失,最後逆轉判賠141萬多元確定。

▲強臺蘇迪勒過境全臺各地傳出不少災情。(圖/ETtoday資料照,下同)

高女提到,蘇迪勒颱風發佈陸上警報時間是2015年8月6日的晚間8時30分,她是在同年同月10日晚上騎車外出,沒想到臺電人員仍沒有善盡保養責任、修復脫落的電線,害她被絆倒摔車,受到胸部挫傷合併左肺挫傷、左第9根肋骨閉鎖性骨折、左側前胸壁挫傷、外傷性頸椎第6、7節椎間盤突出並神經壓迫、外傷性頸椎第5、6椎間盤突出等傷害,導致好幾個月無法正常工作,因此提告求償醫療費、工作損失精神慰撫金等,共計174萬多元。

臺電方面則強調,平時都有派遣人員前往巡視,已經善盡保養責任,而這次脫落的電線主要是強臺所致,他們並未違反注意義務,「當天晚上接獲嘉義縣中埔警分局中埔派出所來電告知有人摔傷,這才知道該路段有電線脫落,隔日隨即派員完成修復,在這之前我們並未收到任何電線脫落的通報,所以沒有遲延修復的問題」,況且事發地點前50公尺也設有封鎖線和三角錐,明顯騎士本身也有過失,應該依比例酌減所請求的金額

▼▲部分住家屋頂商家招牌甚至是道路指示牌都被強風吹倒。

中埔鄉公所人員出庭證稱,當年8月8日接到村長通知有電線杆倒塌,立即打電話向臺電的中埔服務處告知此事,也有收到「會盡快處理」這樣的回答。另一名林姓村民也證稱,高女出車禍時她有去幫忙,一名臺電曹姓人員還有提醒大家「不要靠近電線、那邊有電」,「隔天大嬸說高女是替死鬼,她說她有通報,但等了兩天都沒有人來處理,很多人出入都差點碰到電線。」

雖然高女一審敗訴,不過,二審臺南高分院法官認爲,兩名證人當事人並沒有親友關係,沒有提供虛僞陳述的必要,加上鄉公所的通報都有職務報告、通聯資料等事證,颱風過後臺電也應該要主動蒐集災情,並迅速修復受損的設備,在這起事件上臺電明顯有過失,而且是肇事主因,必須負起八成責任,另外兩成則屬於高女自負的部分,最後逆轉判須賠償141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