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普發現金皆大歡喜(林建甫)

行政院堅持推出振興五倍券刺激消費。圖爲行政院去年推出的振興三倍券。(資料照)

因爲疫情,政府要振興經濟,最近的決策已經從五倍券轉變成直接發振興券,但是把發現金的決策排除在外。最大的理由是券可以限期消費,現金怕老百姓存起來,無法達到振興經濟的效果。但以經濟學的角度來看,發券跟發現金,最後的結果是一樣的,因爲人類具有經濟理性。

經濟理性讓每個人會思考最小成本,最大效益,做最佳的選擇行爲,用錢態度上則精打細算,將每一塊錢花在刀口上。例如升斗小民,量入爲出的生活,常斤斤計較,雖不至於每一塊錢打24個結,也要勤儉持家。對富有的人們來說,不會捉襟見肘,用小錢不用考慮太多,但花費金額到某一程度,還是得考量成本效益。尤其是企業家,規畫如何使用資源進行生產,如何將產品賣得好價錢,背後也是算盤打得很精。

考量發券或現金,政府的支出要1千多億元,需總預算來支應,最終的負擔者還是老百姓。不是我們這一代還,就是下一代要還。經濟理性會戴上透視眼鏡,跨時整體計算下,就不會產生任何效果。然而,完全理性當然不可能,人會短視近利。不考慮未來償還問題,則可進一步如下分析。

受疫情衝擊,經濟困頓下,很多生活過不去的人家,拿券與現金也都會一樣。因爲一到手,都會立刻把它花掉。如俗語說的:「生食都無夠,哪有通曝幹」。對一般生活還可以的老百姓,給券與現金還是一樣。因爲券也是要用在刀口上,則以購買日常生活用品居多,這個就是「替代效果」,並沒有辦法達到振興經濟的目的。

對於富有的人來說,發券與現金,還是一樣,因爲他本來就花錢不需考慮太多,也不須存起來,因此拿到券後就把它花掉,這樣有最大的效用。反而是因爲5千元的券,他可能覺得無所謂,沒有注意之下,放到過期,喪失振興券的振興作用。

然而當一般人收到5千元的現金或券,因爲是意外之財,還是有某種程度的振奮作用,有些人就會把一部分花在平常不會用的地方,不論是犒賞自己或家人,買些嚮往以久的物品。但多花多少,這個部分券跟現金還是一樣。當年發消費券,刺激的效果會好一點,因爲當時是2008年金融海嘯後,過年前發券,人們收到是當成紅包。有過年的喜悅下,消費的氣氛比較濃,自然會花得比較多。

券或現金有個不一樣的地方,就是消費限制。如果是現金,錢要花在哪裡都可以,拿來付房租、水電、網路、學費,沒有任何的阻礙。可是如果是券,要花在有可以收券的地方,那麼經濟理性的思考就是如何花券纔不會浪費?則這個券就不會到早餐店、小吃攤,而是到連鎖或便利商店,一次購買多樣的東西或是如寄杯般,慢慢消費;或是進入賣場購買大額的用品。這樣政府最想紓困的目標,那些受到疫情影響的小型服務業,就得不到青睞。便利商店的財團或擁有電商、網購的賣場,疫情時沒受到太大的影響,在政府振興經濟下繼續享受好處。

另外,真正需要現金的人在擁有券後會怎麼想?他們會想辦法換成現金,於是降價、打折求售,這樣該被照顧的福利縮水。買券的人,往往也是有能力的人,竟可以得到更多的好處,這就失掉政府濟弱的美意。

對政府而言,券還有些額外的費用。最大的差別在券的印刷成本。券要擔心不能被仿冒,因此各種防僞措施,紙質,大概都要搞到跟印紙鈔一樣。問題是,券只用一次,很少券會在市場上反覆的流通,因此這些印券成本是大量的浪費。在講究環保的時代,砍樹造紙,一次使用就銷燬,傷害綠色環境,實在是不對的。另外花券、領券、兌換結算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發現金,可以省下很大行政成本。

政府本來要每人花1千元買券。政策都可以大轉彎,免掉那1千元。那思考經濟理性,更應該普發現金,才能皆大歡喜。

(作者爲中信金融管理學院講座教授暨臺大經濟系名譽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