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地價稅優惠! 全臺40萬新屋主把握922前行動
▲新屋主若是自用住宅用地享有優惠地價稅率,得於開徵前40日申請,即9月22日,與一般稅率相差4倍以上。(圖/翻攝自高雄市政府網站)
最近一年建物移轉量超過40萬棟,而這些新屋主要注意,若是自用住宅用地享有優惠地價稅率,得於開徵前40日申請,即9月22日,與一般稅率相差4倍以上,但得符合5大條件缺一不可才能申請,再觀察近7年六都地價稅稅收總額,最高前3名仍集中於雙北、高雄3地。
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的土地所有權人,應提出申請地價稅的優惠稅率,尤其過去一年有不少民衆購屋,近年又有不少新房屋交屋,甚至是透過繼承與贈與取得不動產,符合申請條件的民衆應該把握最後幾天,趕快提出申請,地價稅的優惠稅率與一般稅率兩者相差至少4倍。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過去1年建物移轉包括買賣、拍賣、贈與、繼承與其它,超過40萬棟,尤其是近年新房子交屋、與繼承數量每年創高,新取得房屋屋主,若符合申請條件,適用特別稅率及減免規定,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9月22日)前提出申請。
地價稅的一般用地稅率爲10‰至55‰,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爲2‰,二者相差至少4倍,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必須同時符合以下要件,缺一不可:
2.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4.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1處爲限。
5.都市土地面積以300平方公尺爲限,非都市土地面積以700平方公尺爲限。
再進一步觀察過去7年地價稅稅收狀況,去年主要集中於北市(272.2億元)、新北(145.5億元)、高雄(124.8億元)3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