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法草案初審通過 修樹要證照、撿珍貴漂流木罰百萬
▲日前內湖漂流木案沸沸揚揚,引發外界關注相關規範。(圖/東森新聞)
內湖漂流木案先前鬧得沸沸揚揚,喚起各界更加關切樹木保護。立法院經濟委員會3日初審通過森林法修正草案,未來政府修剪樹木需要相關證照,民衆撿拾珍貴樹種的漂流木也會被開罰,違者最高可處一百萬罰金。
立法院初審森林法修正草案,將建立「樹醫制度」,地方主管機關應對轄內樹木進行普查,並造冊公告。另外也需定期養護、健檢,維持樹木健康與品質。
森林法修正草案通過後,政府未來在修剪樹木的業務上,只能招攬具有林業、園藝等專業技師證照人員。另外,修正草案中也對撿拾漂流木加以規範,民衆不得撿拾珍貴樹種的漂流木,違者將受刑事處罰,最重處以兩年有期徒刑,併科一百萬罰金。
根據農委會林務局5月公告,中央認定的「貴重樹木」包括12樹種:紅檜、烏心石、 牛樟、臺灣扁柏、臺灣肖楠、臺灣杉、巒大杉(香杉)、南洋紅豆杉(臺灣紅豆杉)、櫸(臺灣櫸)、臺灣檫樹、黃連木、毛柿。未來立法院若三讀通過修正案,上述樹種漂流木將禁止撿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