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刑警收賄逃亡還告發行賄人企圖翻盤訴訟 淡水富二代認罪求緩刑

淡水警分局偵查隊前偵查佐陳宥邑,因夥同胞兄陳宥辰,向涉猥褻、性騷的被告許伯榮,收賄10萬元,遭依貪污收賄等罪判處應執行12年2月。陳棄保潛逃通緝中,甚至告發給錢的許男,許男上月被依貪污行賄罪起訴後,陳又向法院具狀聲請調查證據,檢方及辯護人都認爲這是企圖翻盤訴訟。士林地方法今開庭,許男認罪求緩刑,全案改由簡易程序審理。

今士院開庭,許男坦承犯行,辯護人表示,此案不是要否認犯罪,陳宥邑一審依共同藉勢藉端勒索財物判決,上訴二審改判論「有調查職務公務員與非公務員共同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爲收受賄賂罪」,許男的情況是在被勒索及行賄的中間模糊地帶,沒有主動行賄警察之意,情有可原,請求法院給予緩刑機會。

法官今詢問關於刑度意見。檢方表示,偵查檢察官依貪污治罪條例11條5項減刑偵查中自白,建請減輕其刑。被告對此也沒有意見,全案改行簡易程序。

法官今指出,那個前警察具狀聲請調查證據,由於他不是此案被告也非相關當事人,法院不會處理。庭後,許男低調錶示不願受訪,辯護人表示,改名陳宥邑的警察蔡至恩,目前逃亡遭通緝中,還具狀到法院聲請調查證據,且內容不實,根本是想借由起訴許男,企圖讓自己的案件翻盤。

全案起源於,許姓男子2021年4月21日,涉在健身房旁的巷弄猥褻、性騷擾1名女子,淡水警分局前偵查隊偵查佐陳宥邑(原本蔡至恩),夥同胞兄陳宥辰(原名蔡至儒)向許男詢問私下處理;同年5月7日深夜向許男稱「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許男開口探詢有無行情價,陳宥邑對許男說,「主要看每個人的社經地位,你還有一家公司掛在你名下」等語,許男允諾給付10萬元,並在超商領了10萬元交付陳。

陳宥邑收賄後稱,「因爲那時還沒有講說還有刑事這一塊」「我會先幫你處理掉」,約好3天后在臺南市議會對面,再收50萬元,用以「不立案繼續偵辦」。許男擔心日後淪爲陳姓兄弟2人宰割肥羊,5月8日上午向議員陳情遭到陳姓刑警勒索,交付10萬元,未交付50萬元。

曾任淡水分局偵查隊刑警蔡至恩,改名陳宥邑,貪污收賄遭判刑後棄保潛逃。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新北市警淡水分局偵查隊警員蔡至恩(右),與胞兄蔡至儒向涉性騷擾的當事人60萬元。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