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丨購房補貼懸空,誠信豈能“爛尾”

又一地出現購房補貼兌現難。據報道,有網友反映,2015年其在某縣購買商品房,購房補貼政策200元/平方米,2019年12月辦理購房補貼申請,到現在過了多年還未到賬。此前,河南中牟、安徽舒城等地也出現人才購房補貼兌現難的問題。

爲何不兌現?相關部門給出的解釋是“財政剛性支出逐年增大,財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入不敷出,抑或其他地方更需要用錢,因此就打補貼的主意,該發放而未發放。

對此,固然應該理解有關部門的困境,但不難發現,遲遲不兌現補貼,面臨着巨大的誠信風險,政府部門一旦在信用上出現赤字,必然折損公信力,各種有形無形的後果都不容低估。一個簡單的事實是,那些青年人才買房的重要原因是衝着房補的,如果拿不到應得的房補,他們還信任當地政府嗎?當地還能吸引到更多人才嗎?

進而言之,政府守信本是法治底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明確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堅持誠信原則,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建設誠信政府。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也提出加快推進政務誠信建設。這都表明,政府守信不是可有可無,而是必須要做到講誠信、守信用。

《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還指出,建立政務誠信監測治理機制,建立健全政務失信記錄制度,將違約毀約、拖欠賬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並向社會公開。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責任追究制度,加大失信懲戒力度,重點治理債務融資、政府採購、招標投標、招商引資等領域的政府失信行爲。換言之,地方政府違約毀約、拖欠賬款等,也是該承擔責任的。

具體到多地曝出的購房補貼懸空問題,應分兩方面看。一是,查清是真的沒錢還是有錢不發;二是,調查這其中是否存在失職瀆職問題。在此基礎上,再明確一個基本共識:何時兌現承諾?

據報道,中牟方面表示,目前青年人才首次購房補貼資金已納入2024年部門預算。舒城方面則表示,目前已經按公示的先後順序發放至公示的第四批第75號。也就是說,要明確發放時間表,不能再玩口惠而實不至的遊戲。

此外,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各級政府要習慣過緊日子。財政部也於日前印發通知,從強化預算約束角度,對中央部門和地方財政落實黨政機關習慣過緊日子提出明確要求,督促各地區各部門堅持過緊日子不放鬆。“黨政機關少花一分錢,民生事業就可以多安排一分錢”。把錢省出來,用在刀刃上,用在還民生欠賬上,用在兌現購房補貼等方面,就能提升政府公信力。

“企業無信,則難求發展;社會無信,則人人自危;政府無信,則權威不立。”講信用信義、重社會責任,這是社會正常運轉的基本前提。隨着頂層設計日趨完善,機制體制不斷健全,我國信用建設已經取得顯著成效。加強法治政府、誠信政府建設,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責任追究制度,將進一步推動誠信社會建設,對優化營商環境、增進社會互信都有積極意義。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濟之

編輯 汪垠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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