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丨公佈不誠信名單,推免招生需要重新審視嗎?

近日,復旦大學管理學院官網刊發的《2024年度復旦大學管理學院推免招生不誠信名單通告》稱,4名本科同學在推免選拔過程中存在“極爲嚴重的違反誠信行爲”,其失信表現嚴重影響其個人信譽並傷害到相關學院及其他申請人利益。另有6名同學存在“嚴重的違反誠信行爲”。

這些年來,高校推免過程中產生的風波不算少。有大學教授甚至直接在個人社交媒體上發佈了自己被學生“放鴿子”的內容。因此復旦大學發佈通告後,很多網友都在新聞評論區留言,看來此事確實引起了共鳴。

不過,學院公開發布通告,並且以如此嚴厲的措辭批評相關同學,還是相當罕見。若不是實在“忍無可忍”,也不至於如此,可見,這幾位同學的行爲已經嚴重影響到了招生工作,對其他同學來說也不太公平。

吃着鍋裡的,還看着碗裡的,確實不應該。但平心而論,相關同學也有難言的“苦衷”。所謂推免制度,本來就是一個雙向選擇而且比較漫長的過程。每一位同學在開始申報時,既不能確定自己的申報就一定會被通過,也不能確定自己最後的想法會不會改變,難免會抱着一種“騎驢找馬”的態度。

也有網友提出質疑,現在的推免過程中,高校都會和同學達成協議,既然有言在先,又怎麼能不講誠信?其實一些“違約”行爲也不難理解——機會在眼前,同學們也不敢放棄,誰也不敢說以後就一定有更好的機會,所以先答應了再說。

這又牽扯到另一個問題——如果“違約”了,又會如何?回到之前的新聞,復旦大學管理學院雖然刊發了措辭嚴厲的通告,但其實也很難拿出實質性的措施來懲戒相關同學,因爲他們畢竟還沒有入校。可見,高校和學生其實都有自己的難處,這種“互相拉扯”恐怕在未來也不會完全絕跡。

再者,學生相比於高校,始終是較爲弱勢的一方。一旦校方做出不利學生的決定,若事先毫無準備,恐怕到時又悔之晚矣。

那麼,該怎麼辦?對不誠信的行爲,輿論當然可以批評和譴責,但更重要的或許還是,應該重新審視整個推免招生制度,看看有沒有可以優化和完善的地方,讓雙方都有一定的迴旋餘地。

教育界專家早就提出過不少建議,比如建立科學的補錄機制,有同學反悔之後,馬上把機會留給其他有意願的同學;又比如建立保證金制度,即達成協議後需要交一筆保證金,確定入學後再退還相關費用等等。

應該說,推免制度發展到今天,出現存在一些爭議與問題,是很正常的現象。如何讓推免制度保持並充分發揮其制度優勢,規避劣勢,正是未來應該積極探索的方向。每一位提出申請的同學也應該認識到,不管是在校園鑽研學問還是以後踏上社會,誠信都是一堂必修課。校方也應當有更加靈活的機制,讓推免招生更公平合理地選拔人才。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金宇

編輯 尹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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