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居住正義 租金擬依收入分三階段補貼
▲臺北市政府舉辦第二場「臺北市居住正義論壇」。(圖/記者陳佩儀攝)
記者陳佩儀/臺北報導
臺北市政府今(13日)舉辦「臺北市居住正義論壇II」,針對租金補貼政策,社會局局長許立民表示,希望未來可以朝向分級的方向做規劃,並提出「租金補貼九宮格」試算法,以家庭總收入分三階做不同的補貼。
許立民說,目前租金補貼制度幾乎涵蓋各階層,且補貼預算無上限,「但是現在比較弱勢的租屋大約有3萬多戶,有領取補貼的只有1萬多戶,租金補貼跟弱勢人口是有落差的」,對此,許立民提出「租金補貼九宮格」試算法。
許立民將家戶平均每人月收入分爲15544以下、30631以下、53067以下三階段,另外再加入人口,1~2人、3~4人、5~6人,不同等級做不同的補貼,他強調,家戶人口數不同應有不同補貼,經濟狀況不同應有不同補貼,這樣才能達到公平正義的效果。
此外,許立民也說,「租金補貼九宮格」必須符合以下三原則,一、「合理負擔」,不超過家戶所得三成;二、「最適面積」,住房要有基本品質,1~2人爲8坪,3~4人爲16坪,5人以上20坪;三、「家戶人口數」,補貼根據家戶人口,而不是一口價補貼,如此才符合居住正義之原則。
他舉例,以收入15544以下爲例,1~2人住8坪、租金七千多塊的房子,本身可負擔的房租是五千多塊,而政府補貼的部分就是租金扣掉合理負擔,也就是兩千多塊。
對此,與談人臺北師範大學社會工作學研究所教授王永慈表示,這次政策不僅採分級制,而且有考量家庭人口,這與OECD國家政策確實接軌,是重大突破。不過她也指出,新制對過去領定額補助的家庭勢必會有影響,特別是對家庭人口較少的家庭,領的補貼可能會少,多的家庭可能更多,因此如何讓民衆瞭解、接受衝擊,是推行時可以更細緻處理。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則以業者的角度提出建議,她指出,在居住坪數方面,現在新房子因爲有高公設,實際使用坪數大約有三成的落差,坪數可否改成實際使用坪數?而租金的部份,建議建立租金資料庫,申請過程中需要提供租屋契約,若建立一定規模,未來局處在規劃上會比較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