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制毛巾課徵「反傾銷稅」 關務署啓動第3次落日調查
關務署。(圖/吳靜君攝)
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毛巾產品繼續課徵反傾銷稅案,財政部於今年11月30日公告進行第3次落日調查,以維護產業公平合理貿易環境。
關務署表示,我國自2006年9月19日起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毛巾產品課徵反傾銷稅,2017年12月20日公告繼續課徵,課徵期間將於今年12月20日屆滿5年,財政部因此於111年5月18日公告,國內同類貨物產業代表認有繼續課徵之必要者,得於公告翌日起1個月內提出申請。
原本申請人云林縣毛巾產業科技發展協會於2022年6月16日提出繼續課徵申請。關務署進一步說明,依據申請人提供之資料,可合理懷疑如停止對涉案貨物課徵反傾銷稅,傾銷及損害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於是財政部決定進行調查。
調查程序及時限,依據《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第44條第4項規定,財政部應自公告進行調查日起的6個月內完成傾銷調查認定,並通知經濟部。
經濟部應自公告進行調查之日起展開產業損害調查,於接獲財政部通知之翌日起2個月內完成認定,並通知財政部。財政部則應於接獲經濟部通知之翌日起10日內,提交該部關稅稅率審議小組審議是否繼續課徵反傾銷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