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正式對澳洲葡萄酒課徵反傾銷稅 稅率116.2%~218.4%
大陸商務部裁定將對澳大利亞葡萄酒課徵反傾銷稅,稅率爲116.2%—218.4%,期限5年。圖爲廣西保稅港區國際酒類交易中心展廳。(圖/中新社)
大陸商務部26日正式裁定澳洲葡萄酒存在傾銷和補貼行爲,並決定於本週日開始向澳洲葡萄酒徵收反傾銷稅。(圖/大陸商務部官網)
中國大陸商務部今(26)日正式裁定澳洲葡萄酒存在傾銷和補貼行爲,並決定於本週日開始向澳洲葡萄酒徵收反傾銷稅,但爲避免雙重徵稅,當局決定不對澳洲葡萄酒徵收反補貼稅。
大陸商務部週五發佈公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規定,2020年8月18日商務部決定對原產於澳大利亞的進口相關葡萄酒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根據調查結果和《反傾銷條例》第24條規定,初步認定原產於澳大利亞的進口相關葡萄酒存在傾銷,國內相關葡萄酒產業受到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現調查結束,根據《反傾銷條例》第25條規定,調查機關作出最終裁定。
裁定公告稱,自2021年3月28日起,進口澳大利亞葡萄酒時,應向關繳納反傾銷稅,反傾銷稅以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從價計徵,稅率爲116.2%—218.4%。反傾銷稅課徵並回溯至2020年11月28日,課徵期限5年。徵收期間有關利害關係方可以向商務部申請複審,或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