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沃牆/報稅季來臨 你也「稅」得好嗎?

年度報稅季來臨,今年有幾項重要的報稅新規定值得民衆留意。(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李沃牆/現任淡江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專任教授及兩岸金融中心副主任,亦爲富華創投及兆豐第一創投董事、品豐投顧榮譽顧問。

正當整個社會瀰漫一股政治煙霧,深陷快意恩仇的政治熱浪之際,不知不覺中,又到了年度報稅季。中華民國「萬稅萬萬稅」一直是廣大小資族的痛,因爲一毛錢都避不掉,心中徒感無奈;雖然政府偶而推出減稅措施,但僅是小確幸。而大老闆、有錢人卻可千方百計的進行合法或非法避稅;二者相較,可謂差之千里。時值2019年,政府有那些稅制新法該留意,將關呼你我荷包;又有那些稅制不公及民怨,亟需改革

注意減稅新規擇優申報

減稅政策對一般民衆,特別是小資族而言,可節省一些荷包,多出幾個便當錢。今年有幾項重要的報稅新規定值得留意,包含調整五種主要扣除額標準股利所得課稅方式二擇一、調整基本生活費保障及放寬健保費列舉扣除要件。茲簡述如下。

1.首先是調整五種主要扣除額:薪資扣除額從9萬提高到12萬元、有配偶的標準扣除額從18萬提高到24萬、而薪資所得與身心障礙的特別扣除額,也都從12萬8千元,調高至20萬元;另對於育有5歲以下孩童最有感的就屬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則由2萬5千元大幅調高到12萬元。據此,包括月薪3萬以下單身族,所得40.8萬內;雙薪家庭所得在81.6萬內,四口之家雙薪、2個5歲以下小孩,所得在123.2萬元內均可免稅。

2.再者是,綜所稅稅率已調整爲5%、12%、20%、30%、40%等五個稅率;股民獲配的股利或盈餘,可以選擇「合併計稅」或「分開計稅」方式申報。其中,合併課稅是將股利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再扣除股利所得8.5%的可抵減稅額,但每一申報戶可抵減稅額上限8萬元,此法的修正,有利於增加投資意願。而分開課稅則是將股利按28%稅率單獨計算稅額,再和其他各類所得計算的應納稅額合併申報。若比較二者,則適用稅率 20% 以下者,可選擇股利所得合併計稅,且當年度獲配股利在 94 萬元以下,不僅可免稅,甚至還能退稅;而綜所稅率 30% 以上的人,則適合選擇股利分開計稅合併申報較爲有利。

3.本年度提高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至17.1萬元,「基本生活費差額」的調整 計算公式如下;

基本生活費差額=基本生活費總額-基本生活費比較基礎。基本生活費總額=2018年度每人基本生活費17.1萬元×免稅額人數。基本生活費比較基礎=免稅額總額+標準(或列舉)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4.放寬健保費列舉扣除,即要保人和被保險人不限於同一申報戶。例如,哥哥申報扶養父母,但父母的健保費卻由弟弟的薪資扣;以往因要保人是弟弟,不與哥哥同一申報戶,哥哥不能列舉扣除父母的健保費;但今年放寬規定,哥哥可以列報。若考量節稅效果,兄弟間應協調讓最高所得者申報扶養;另由投保薪資最低者繳納父母的健保費,繳出的健保費較少。

財政部表示5/1起開放網頁版線上報稅,iOS與安卓系統皆通用。(圖/財政部)

稅制改革仍需再加把勁

租稅並非完全是政府向人民課多少錢的問題,稅制良窳更足以影響社會的資源分配效率。因而,一套良好的租稅制度應能兼顧公平正義及效率。長期以來,健全稅制一直是臺灣稅改目標;但遺憾的是,雖歷經多次稅改,依然問題重重。底下茲舉幾項犖犖大者評述。首先: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公平?因現存的健保制度發生財務收支不平衡、保費負擔未盡公平等問題,以及不能符合全民健保永續經營的精神。因此自2013年1月1日起將基本保費從5.17%調降到4.91%,並增收2%補充保費,包括獎金、兼職薪資、執行業務、股利、利息、租金收入等6項所得。持平而論,這種含蓋薪資所得的補充保費就是一種變相的所得稅。此制度選擇性的對某些所得或收入課費(稅),但對另些所得或收入卻不課費(稅),產生差別待遇,的確存在不合理及不公平現象。

再者,健保局有何權利直接由人民的額外收入填補健保漏洞?尤有進者,此種制度不僅不利於實質薪資的提升,針對股利股息所得課徵補充保費,等於是提醒股民不要長期持有股票,要炒短線賺差價。第二,不可否認,臺灣的政府效能、稅制競爭力和法治的環境稅務環境是否公平合理、透明化和可掌握度,是跨國企業和本土企業進行投資決策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但臺灣的稅制不透明的確阻礙經濟發展,如歐洲商會曾認爲臺灣的稅制無法跟上國際;美國商會也直指,臺灣的稅務環境對外國人來投資是一個非常大的障礙;結果讓外資望之卻步,臺灣外人直接投資(FDI)金額每況愈下,實難辭其咎。

第三,臺灣偏重直接稅稅基缺乏彈性,租稅結構無法有效配合經濟發展。例如,許多新經濟及商業模式無法有效課稅。另外,國際主流系避免以產業別來減稅,而是改依功能別獎勵。然而,政府爲了配合產業升級、鼓勵企業投資及臺商迴流,大幅度的釋出租稅優惠政策。依據2017財政統計年報,單是產創條例中的研發減免及促產條例兩大減稅措施,就爲企業減稅576億元;若自2008年累計至今,則逾兆元。除此,根據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統計,至 2017 年底爲止,國內中小企業佔全體企業比率高達 97.7 %,但適用租稅優惠的卻不及 3 %,顯然減稅都減到大型企業了,厚此薄彼,這難道符合公平正義?更叫小資族徒喚奈何、情何以堪

第四,富人及大企業稅遁嚴重,政府卻無法有效的遏阻;除了造成稅收流失外,更是貧富差距擴大的根源之一。如最近法國巴黎聖母院祝融之災後,獲法國富豪熱烈響應,目前承諾捐出的款項已近10億美元;此舉卻讓「黃背心」運動不領情,走上街頭抗議貧富不均,罵富豪僞善,願意花大把金錢重建大教堂,並獲高額抵稅,卻眼睜睜看着工薪階級凋零。第五,財政部無法源依據的稅務獎勵金,造成稅務官員濫開稅單,亦造成相當多的民怨。

古云:「風起於青萍之末,侵淫溪谷;梢殺林莽,止於草莽之間」,正說明凡事必事出有因,無風不起浪。今日臺灣的低薪、小資族望屋興嘆的高房價、投資不振、人才出走、中產階級消失、貧富差距擴大,國力日漸凋零、經濟前景黯淡等問題,莫不與稅制缺失有關,政府豈能以減稅小確幸遮掩。有鑑於此,如何健全稅制,以達到公平、正義及效率,端賴政府是否能汲取殷鑑、痛下鍼砭力勠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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