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林宜瑾案19人被帶回!最後1人「服務處主任」遭羈押禁見

▲民進黨立委、賴系子弟兵林宜瑾被控涉嫌詐領助理費。(圖/民衆提供)

記者林東良、閔文昱/臺南報導

臺南地檢署偵辦民進黨立委林宜瑾涉嫌詐領助理費,22日清晨5時許,復訊後諭令100萬元交保,限制出海出境,林女之永康服務處黃姓主任則被檢方聲押。對此,臺南地院羈押庭於晚上7時多裁定,黃姓服務處主任羈押禁見。

據瞭解,林宜瑾在臺南市改制後的第一至三屆市議員任內,涉嫌詐領助理費,檢方除了傳訊所有的掛名及實際助理外,也傳訊林的親友到場說明。檢方初步訊問後,21日深夜諭令5位關係人以3萬至10萬不等交保,8名被告、4名證人獲請回。

檢方認定,林宜瑾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僞造文書等罪嫌,今清晨5時許諭令其100萬元交保,限制出海出境,另外黃姓辦公室主任犯嫌重大,且有串供、滅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臺南地院羈押庭認定,黃姓服務處主任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犯罪嫌疑重大,因此於晚間7時多裁定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