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宜瑾100萬交保 服務處主任收押禁見
立委林宜瑾被控詐領助理費,昨晨一百萬元交保後步出臺南地檢署。記者林伯驊/攝影
民進黨臺南市立委林宜瑾被控詐領助理費案,檢調前天搜索後傳喚十九人到案,昨晨依涉犯貪污、僞造文書等罪嫌命林宜瑾一百萬元交保,並限制出海、出境,其永康服務處黃姓女主任遭聲押禁見,法院裁準。
「老闆交保、助理收押」在司法實務上並不多見,外界傳言不少。南部一名前檢察官分析,黃姓主任供詞可能與其他助理不一致,也可能因全權處理助理費申報請領而「全扛」,一般「委員認罪交保、幕僚沒認收押」的狀況不符常理。臺南地檢署表示,百萬交保金足以確保林宜瑾配合後續偵查,聲押黃女是因有逃亡及串滅證之虞。
林宜瑾前天一早就遭檢調單位傳喚到案,深夜才由檢察官偵訊,歷經六小時訊問,昨天清晨五點多獲交保。有人替她辦保後,戴着口罩的她面對媒體詢問僅說「我坦坦蕩蕩,法律一定會還我清白」,再被追問是否認罪則未再回應即上車離去。她另透過臉書表示,眼前最重要的是釐清真相,趕快把司法資源還給其他更需要獲得妥善處置的弊端,感謝朋友關心和鼓勵,大家的心意都有收到,很不好意思讓大家擔心了。
五十四歲的林宜瑾,一九九八年、廿八歲當選前臺南縣議員後連任三屆,二○一○年當選合併後的臺南市第一屆市議員,連任至第三屆任期內的二○二○年轉換跑道當選立委,今年初連任。
檢調懷疑,林宜瑾二○一○年當選臺南市議員後,在第一、二、三屆臺南市議員及如今立委任內,長期以親友擔任人頭詐領助理費,金額數百萬元,前天搜索林宜瑾立院辦公室、永康服務處及住處,傳喚她及永康服務處黃姓女主任、助理等十五名被告及其胞弟林昱仲等四名證人。
檢察官前晚完成十七人偵訊,林宜瑾的五名助理以三萬到十萬元不等交保,其餘請回,最後偵訊林宜瑾及黃姓女主任,歷時長達六小時偵訊,昨晨五時許命林宜瑾交保一百萬元,對黃女聲押禁見。
臺南地院認爲黃姓女主任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的共犯,屬重罪,她可能因此逃亡,且供詞需與其他共犯或證人對質,加上相關共犯涉案程度、詐助理費分工情節待調查,足認有串滅證、變造及僞造證據之虞,裁定收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