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那些“以愛之名”的傷害

疫情期間,因爲不滿兒子沒有按時完成網課作業父親一怒之下失手重傷兒子;醫院病牀上,兒子卻表示不恨父親,希望與母親解除親子關係

11月27日,在“兒童保護的無錫實踐與全國經驗研討會”上,這起監護侵害案件成爲討論最熱烈的話題。華東理工大學社會與公共管理學院博士後研究員談子敏表示,秉持兒童利益最大化原則,對於受侵害兒童的支持與干預必然伴隨着對於家庭尤其是家長的干預,檢察機關係統的辦案評估制度專業社工的介入、政府職能部門的合作,將家庭、社區學校、社會、政府融入其中,有利於推動更廣泛的預防性兒童保護系統的建立。

報警:父親把兒子打成重傷

2020年3月的一天,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江蘇省無錫市兒童醫院在接治未成年人小寧化名)的過程中發現,小寧系被父親王軍(化名)打傷。根據強制報告制度,醫院報警。無錫市新吳區檢察院接公安、婦聯通報後,提前介入這起監護侵害案件。

“疫情期間學校讓孩子在家上網課,孩子功課有些鬆懈,迷戀上了手機遊戲。”王軍回憶說,那天晚上回家後他發現小寧正在玩手機,以爲他沒有按時完成網課作業,父子之間發生激烈爭吵。

見小寧出言不遜,王軍隨手拿起一個破舊的塑料凳向他扔了過去。小寧閃躲不及,額頭被砸傷,隨後被王軍送往醫院救治。拍完片子後醫生說小寧顱內出血,必須馬上動開顱手術,王軍當場就傻了眼。後來他在兒童醫院守了兒子一個多月,腸子都悔青了。

經過救治,小寧順利出院。但王軍的行爲已經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機關遂將該案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奇怪:兒子不怪爸爸,卻要和媽媽斷絕關係

小寧的傷勢經法醫鑑定爲“顱腦損傷致硬膜血腫”,構成重傷二級。王軍涉嫌過失致人重傷,按法律應追究刑事責任。然而在醫院的病房裡,當辦案檢察官向小寧瞭解情況時,他卻主動替父親求情,表示不恨父親,希望與母親張梅(化名)解除親子關係。

小寧的話令人吃驚。原來,平時都是王軍照顧小寧生活起居,承擔了主要的監護職責。此前他沒有過家暴的行爲。反而是小寧與母親不睦,多次發生激烈衝突。同時,王軍夫妻二人在教育理念和方式方法上不太一致,家庭關係緊張。“一旦父親受刑事處罰,那麼監管職責會受限,更重要的是,父親若留下前科,會給孩子將來讀書、就業都造成負面影響。”檢察官陷入了深思。

嚴厲打擊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是保護未成年人的一貫原則,但本案區別於一般的侵害案件,在事發場合、事發原因、雙方身份關係等方面,都具有特殊性。一訴了之能否解決問題?如何體現對未成年人的司法保護?怎樣化解親子矛盾,修復這個家庭的裂痕?能不能再給這個後悔的父親一次機會?

帶着這些思考,新吳區檢察院探索建立監護考察制度,對王軍設置三個月的監護考察期,簽訂監護考察協議、監護人保證書,督促他修正教育方式方法,根據考察期的表現再作出相應決定。

爲了確保監護考察成效,檢察機關聯合婦聯、社會工作協會等部門,將小寧家庭納入“一路童行”兒童保護項目,組建由心理諮詢師、專業社工組成的團隊,對小寧開展心理疏導,對小寧的父母開展親職教育,由社工組織制定個性化幫教方案,對這個家庭開展系統幫教介入,重塑家庭關係,建立父母與孩子之間的情感連接。

聽證:施暴的父親,該不該坐牢

經過三個月的親職教育和監護考察,小寧原本激烈的家庭關係趨於緩和,家庭成員之間有越來越多的良性互動,家庭氛圍得到改善。檢察機關向小寧徵求意見時,小寧再三爲父親求情,表示當時是誤傷,自己早已原諒,不希望父親坐牢。

爲廣泛聽取各方意見,保障司法程序的公平公正,10月27日,新吳區檢察院組織不公開聽證會,邀請人民監督員、區人大代表、區婦聯代表作爲聽證員,社工組織幫教老師、公安機關偵查人員、小寧的父母等有關人員參加聽證。

在不公開聽證會上,聽證員就親子溝通、家庭問題的解決方式、考察幫教情況等問題向小寧父母、幫教老師等有關人員提問。經過評議,聽證員就案件發表意見,認爲本案是父親管教子女方法失當導致,教子心切,主觀惡性相對較輕。而且父親一旦獲罪,監管職責會受限,對孩子今後的成長、入學甚至就業也會造成負面影響,不利於家庭的穩定和諧,一致贊同檢察機關對該案擬不起訴的意見。

檢察機關經審查,綜合各方意見,認爲王軍的行爲涉嫌過失致人重傷罪,但犯罪情節輕微,具有自首、刑事和解等情節,且認罪認罰,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本着兒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則,決定對其不起訴。

爲了能讓王軍對自己的行爲有更深刻的認識,10月29日下午,新吳區院舉行不起訴宣告及訓誡儀式。除了《不起訴決定書》,王軍和張梅還收到一份沉甸甸的訓誡詞,承辦檢察官對他們提出了三點要求:一是要注意教育的方式方法,冷靜處理家庭問題,創造溫馨家庭氛圍;二是要關注子女的身心健康,積極修復家庭關係,促進家庭良性溝通;三是要了解子女興趣愛好,積極建立情感聯繫,將愛宣之於口、付之於行。

“感謝檢察官多給我一次機會,感謝各位老師對我們家庭的關心幫助,我一定接受這些建議,今後在教育孩子時注意方式方法,也在幫教老師的引導下改善家庭氛圍,真正地讓孩子原諒自己、依靠自己,成爲他的避風港。”王軍感慨地說。

探索:構建“家庭-學校-社區-社會”多維度兒童保護體系

“不起訴決定作出了,幫教工作不能停。檢察機關將繼續聯合社會力量,對小寧家庭關注、監督,力爭通過這樣一個案件,修復一段親情,幫扶一個家庭。也提醒廣大父母,不能‘以愛之名’傷害孩子,要共同攜手,保護‘少年的你’。”新吳區檢察院負責人丁宏偉表示。

“這個家庭具有一定代表性,能給不少家庭的教育方式帶來啓示。”承辦檢察官陸甜甜說,父母“望子成龍”心切,將學習成績作爲評判孩子“好壞”的標準,作風簡單粗暴,動輒打罵,家庭關係劍拔弩張,反而起到了相反的效果。

從源頭進行預防,發現問題及時介入,重塑關係,修復親情,這其中,系統幫教和親職教育發揮了關鍵作用。由於案件的影響,在幫教之初,小寧一家問題叢生。經過近半年幫教,最新的一次走訪中,檢察官發現隨着家庭氛圍改善,小寧變得乖巧懂事,學習成績也提高了。

談子敏表示,疫情期間發生的兒童家庭暴力事件明顯增多,從檢察機關、教育系統、社區等多個層面彙集的案件情況來看,兒童保護面臨現實的緊迫性和嚴峻性,“這讓我們反思,如何更好地推動更廣泛的預防性兒童保護系統建立,避免總是在發生悲劇事件之後才能作出迴應。”

“今年疫情期間,我們一個月內接到了5起兒童被侵害案件。”新吳區婦聯主席袁秋明說,“一路童行”兒童保護項目是新吳區系統探索兒童保護體系構建的項目嘗試,通過廣泛動員社會力量關注、參與和支持兒童保護髮展工作,構建“家庭-學校-社區-社會”多維度的兒童保護體系。其中,檢察機關對受侵害兒童、涉罪未成年人等特殊困境兒童的個案幫教起到關鍵作用。

今年4月,江蘇省檢察院和省婦聯下發《關於聯合開展親職教育工作的實施意見》,對通過案件發現的失職父母,要求接受國家強制力和社會力量合力推動的“回爐”再造,實現從不合格家長到合格家長的轉變。

“他們有可能會侵害孩子,同時可能因爲管教不當,導致孩子在未成年時走上違法犯罪道路。”檢察官表示,一旦發現問題父母后,檢察機關將聯合婦聯等部門與一些專業社會組織,對其做強制的親職教育。結束後可以對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進行回訪,重點了解未成年人監護撫養狀況有無改善、親子關係是否得以修復等情況,以有效和長效保護未成年人權益。(郝紅梅 盧志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