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要求機構29日前完成股票程序化交易報告工作 未完成將被處罰

從業內獲悉,上海證券交易所日前向會員單位下發提示函,要求各單位進一步做好股票程序化交易報告工作。據悉,根據上交所《關於股票程序化交易報告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10月9日前已開展股票程序化交易的投資者,應當在《報告通知》正式施行後六十個交易日內,即12月29日前完成向上交所的報告工作。對於12月29日後仍未按《報告通知》規定履行程序化交易報告管理職責的,將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等規定,採取相應的監管措施或者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