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深交所量化交易報告制度平穩落地:進一步加強對量化私募等機構的交易監管
滬深交易所發佈了《關於股票程序化交易報告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和《關於加強程序化交易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建立起針對量化交易的專門報告制度和相應監管安排,於2023年10月9日正式實施。在市場參與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目前上述制度已平穩落地,存量投資者已按要求如期完成報告工作,增量投資者落實“先報告、後交易”的規定,各方報告的質量總體符合要求,爲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量化交易監管打下了基礎。滬深交易所將結合報告信息,持續加強對量化交易特別是高頻交易的監測分析,動態評估完善報告制度。
近年來,隨着新型信息技術廣泛運用,量化交易已成爲重要的交易方式。量化交易有助於爲市場提供流動性,促進價格發現。但量化交易特別是高頻交易相對中小投資者存在明顯的技術、信息和速度優勢,一些時點也存在策略趨同、交易共振等問題,加大市場波動。從國際經驗看,境外市場普遍對量化交易特別是高頻交易實施更爲嚴格的監管,以防範對市場秩序造成負面影響。下一步,滬深交易所將堅持以投資者爲本,把維護公平性作爲工作出發點和落腳點,借鑑國際監管實踐,趨利避害,建立健全量化交易監管安排,包括嚴格落實報告制度,明確“先報告、後交易”的准入安排;加強量化交易行情授權管理,健全差異化收費機制;完善異常交易監測監控標準,加強異常交易和異常報撤單行爲監管;加強對槓桿類量化產品的監測與規制,強化期現貨聯動監管。同時,進一步壓實證券公司客戶管理責任,完善與證券業協會、基金業協會的自律管理協作機制,加強對量化私募等機構的交易監管,等等。此外,滬深交易所將加強與香港交易所的溝通,按照內外資一致的原則,明確滬深港通北向投資者的報告安排,將北向投資者量化交易納入報告範圍。對於影響市場秩序的異常交易,滬深交易所將堅決採取自律管理措施,涉嫌違法違規、情節嚴重的將上報證監會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