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揭露資訊 臺居前段班
晨星基金15日發佈兩年一度的「環球投資者體驗研究報告」第三章,就北美洲、歐洲、亞洲及非洲26個市場的基金投資者體驗作出評級。晨星基金表示,其中臺灣主管機關對於基金銷售揭露資訊等級「高於平均」。
晨星基金表示,「基金資訊揭露」這一章是根據六個主要資訊揭露範疇評估基金市場,其中今年新增兩個範疇分別是銷售過程揭露和ESG與盡職治理(Stewardship)資料披露情況。
晨星基金研究副總監佘仲文指出,臺灣對基金於銷售流程中需揭露的資訊有非常嚴格的規定,因此基金資訊揭露等級爲「高於平均」。臺灣在2020年起實施的法規也禁止基金公司向經銷機構支付行銷與銷售活動費用。
針對臺灣基金銷售揭露資訊的報告,晨星基金表示,臺灣金管會針對基金收費揭露部份,所有基金需要在公開說明書中提供過去五年中每年的合計總費用率。基金還需要在公開說明書和簡式公開說明書中,分別列出管理費、績效費、申購與贖回費以及其他經常性開支,例如保管費以及行政處理費。
此外,投信投顧公會網站還會揭露每檔基金每月產生的交易成本。在銷售時必須向投資者提供一份文件,揭露管理費中佔比最大的基金銷售佣金並讓投資者確認。對於投資於其他基金的基金,總費用率不包含投資基金的費用,但必須在公開說明書中揭露佔投資組合1%(含)以上的每項基金投資管理費率和保管費率。
晨星基金進一步指出,但臺灣基金銷售揭露資訊與英國的「基金價值評估報告」(Assessment of Value Report)不同的是,臺灣金管會並沒有要求基金定期評估其費用的合理性。
佘仲文指出,臺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爲提高臺灣資本市場永續性,於2020年8月公佈「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將於未來三年執行五項行動計劃,包括改善臺灣上市公司提供與永續性發展相關訊息的要求。這措施應可以使基金在ESG方面作出更明智的投資決策,並向基金投資者揭露更多有關的訊息。
從晨星角度來看,最佳的監管方法源自於更高的透明度,因資訊透過有助投資者作出更好的決策,並對投資工具及管理客戶資產的公司建立信任。晨星亦認爲各地監管機構應視ESG資訊揭露標準化爲首要任務,讓投資者可以更瞭解投資產品,並且對不同基金作出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