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衛純潔體育——體育界熱議興奮劑“入刑”
新華社北京12月27日電 題:捍衛純潔體育——體育界熱議興奮劑“入刑”
新華社記者
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26日通過《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設與興奮劑有關的罪名,中國在反興奮劑鬥爭中邁出意義深遠的重要一步。
《刑法修正案(十一)》規定,引誘、教唆、欺騙運動員使用興奮劑參加國內、國際重大體育競賽,或者明知運動員參加上述競賽而向其提供興奮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組織、強迫運動員使用興奮劑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體育界普遍認爲,涉興奮劑違法行爲“入刑”,體現了我國作爲負責任體育大國的站位,表明了我國始終旗幟鮮明地反對使用興奮劑的堅定立場,同時既是打擊興奮劑犯罪的有力武器,更是提高反興奮劑治理能力的關鍵基礎性工作,將有助於從根本上解決興奮劑問題。
中國始終秉承堅決反對使用興奮劑的立場,不斷提升反興奮劑工作的法治化水平。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發佈了《關於審理走私、非法經營、非法使用興奮劑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並於今年1月實施,爲依法打擊走私、非法經營、非法使用興奮劑等犯罪行爲提供了依據。
自行車是興奮劑的高危項目之一,也是在20世紀60年代最早被實施興奮劑檢查的項目。
中國自行車運動協會認爲,自行車項目的興奮劑違規案件大多數是圍繞體育比賽發生的,在刑法修正案中增加與興奮劑有關的條款,把矛頭直接對準體育比賽,與前述司法解釋相輔相成、相互補充,將對剷除自行車項目長期存在的興奮劑“毒瘤”,促進自行車項目健康有序發展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
山東省體育局認爲,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條把興奮劑相關內容定位爲非法提供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罪,擴大了興奮劑管控範圍,爲精準打擊興奮劑違法行爲提供了最有力的司法武器。
國家體育總局冬運中心有關人士表示,興奮劑“入刑”,從根本上解決了目前在興奮劑違規發生後,調查手段單一、偵辦方法落後等難題,對查清事實真相,將犯罪人繩之以法,將發揮關鍵作用。同時,大幅提高興奮劑違法成本,對犯罪行爲起到持久震懾。
業內認爲,目前我國對於興奮劑違規行爲,採取的是技術處罰和行政處罰手段,對於涉及違規的運動員主要採取的是禁賽和罰款處罰,對興奮劑違規幕後人員(如教練員和相關人員)只有技術處罰和行政處分,威懾力不夠,一些體育從業者即使受到禁賽、罰款等行業處罰,依然我行我素,無視禁賽規定,繼續從事違規違法活動。
國家體育總局冬運中心分析稱,在偵辦各類興奮劑違規案件中,總有“袖長胳膊短”之感,由於無法動用司法手段,對運動員蠱惑、教唆、甚或提供協助的幕後黑手往往逍遙法外,這是當前興奮劑問題屢禁不止並不斷蔓延的重要原因。
近年來,興奮劑問題呈現低齡化特徵,並從競技體育領域向社會體育、學校體育、食品藥品等其他領域蔓延,傳統的行政監管和行業自律已經難以全面解決興奮劑問題。
據瞭解,在具體反興奮劑工作中,涉及體育、公安、司法、紀檢、市場監管、藥監、衛生、教育、殘疾人聯合會等各部門,並存在跨省市、地區,甚至跨國界等複雜情況,需要綜合協調治理。
山東省體育局有關人士表示,興奮劑“入刑”爲國家級、省級反興奮劑主管部門加強興奮劑源頭治理、綜合治理,協調各部門、各地區上下聯動、齊抓共管、聯防聯控,提供了堅強的法律後盾,將有力扭轉治理興奮劑問題中拳頭不硬的被動局面。
中國自行車運動協會表示,長期以來,無論國際還是國內,興奮劑在自行車項目都產生了惡劣的影響。協會雖然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但由於國內興奮劑源頭管控相對薄弱,網絡銷售興奮劑亂象叢生,對嚴重興奮劑問題處罰落實不力,使用興奮劑判罰成本太低等原因,有人仍然鋌而走險,發生惡性興奮劑違規事件。
雖然中國自行車運動協會對違規行爲進行了嚴厲禁賽等處罰,但有的人在被終身禁賽以後依然與省市合作,繼續從事體育領域工作;有的人採取非法手段,篡改興奮劑管制環節,情節惡劣,觸犯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對於這些行爲,協會卻沒有更有力的治理手段,無法有效地從根源上徹底遏制興奮劑的違規行爲。
國家體育總局冬運中心表示,涉興奮劑違法行爲“入刑”,對保障中國代表團乾乾淨淨參加2022年北京冬奧會至關重要。下一步將設立反興奮劑專員,打造科學合理、運行流暢的運動隊內部反興奮劑工作團隊。把反興奮劑工作納入程序化參賽整體安排,打造純潔無瑕的冰雪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