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豚灣戀人》童星砍死人判17年逃亡 通緝正面照曝光
《海豚灣戀人》童星王欣逸遭通緝。(圖/翻攝YouTube、通緝查詢系統)
前童星王欣逸2016年爲幫朋友出氣,和同夥林泓嶸拿西瓜刀、球棒痛毆曲姓少年致死,判刑17年,因王逃亡且未上訴已確定。對此,臺灣高等檢察署除了將其通緝外,更在網路上公佈了王欣逸的「通緝正面照片」及通緝資料,顯示他於2021年8月25日遭到通緝,案由是「妨害自由、殺人」。
前童星王欣逸7歲就入行,演出不少大愛劇場,之後接演多部偶像劇飾演許多男星童年,2003年靠着《海豚灣戀人》中的童年「達達」走紅,三秒落淚的精湛演技深植人心,更以13歲低齡入圍金鐘獎,未料長大後竟加入幫派。
王欣逸與陳姓女子是朋友關係,2016年一起尋仇拚「輸贏」,把當時14歲的曲姓少年在短短20秒內,密集、猛力持械攻擊,造成對方背部有2處10公分以上深處撕裂傷,大量氣血胸、顱骨骨折並顱內出血、腹腔內大量出血等傷害。
曲姓少年在同日夜間10時37分送醫,到院前呼吸心跳即已停止,雖經緊急救治恢復生命現象,仍始終處於重度昏迷狀態,最終因中樞神經性休克與呼吸性休克,隔年1月14日死亡。
王欣逸2020年遭臺灣高等法院依成年人共同故意對少年犯殺人罪判刑17年,因王逃亡且未上訴已確定,王遭通緝中。高檢署官網上也公佈了王欣逸的「通緝正面照片」及通緝資料,顯示他於2021年8月25日遭到通緝,案由是「妨害自由、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