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 可享受四項優惠政策

新華社報道:國務院辦公廳最新發出通知,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可享受哪些優惠政策?這份含金量十足的文件,給出了答案。

四項政策鼓勵自主創業

自主創業是大學生就業的重要增長點。據有關調查,目前應屆畢業生中自主創業的比例僅爲0.3%。創業難度很大,潛力也很大。

爲了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通知》提出四項優惠政策

--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通知提出,對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符合條件的,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同時,落實鼓勵殘疾人就業、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以及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現行稅收優惠政策和創業經營場所安排等扶持政策。

--提供小額擔保貸款。對於創業者而言,創業初期多是開辦中小企業,然而中小企業“融資難”一直是制約企業發展的瓶頸

針對這些問題,通知明確要求,在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的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自籌資金不足的,可申請不超過5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對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按規定適當擴大貸款規模;從事當地政府規定微利項目的,可按規定享受貼息扶持。

--享受職業培訓補貼。要想創業成功,僅有創業意願還不夠,關鍵還要提高創業者的創業能力。對創業者提供職業培訓是提高創業者創業能力的有效途徑。

爲了鼓勵支持更多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通知明確要求,有創業意願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

--享受更多公共服務。高校畢業生想創業,選擇什麼項目?項目開發成功,如何推向市場?創業失敗,誰來幫助自己?

針對這些問題,通知明確,強化高校畢業生創業指導服務,提供政策諮詢、項目開發、創業培訓、創業孵化、小額貸款開業指導、跟蹤輔導的“一條龍”服務。

通知還要求,各地要建設完善一批投資小、見效快的大學生創業園和創業孵化基地,並給予相關政策扶持。

此外,政府鼓勵支持高校畢業生通過多種形式靈活就業,並保障其合法權益符合規定的,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

四項優惠政策鼓勵到城鄉基層就業

到城鄉基層一線工作,既能實現就業,又能得到鍛鍊,爲鼓勵高校畢業生參加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城市社區建設和應徵入伍,《通知》提出實行四項具體鼓勵政策:

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補貼政策。其中涉及兩項補貼政策:一是對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從事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工作的高校畢業生,符合公益性崗位就業條件並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的,按照國家現行促進就業政策的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二是對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其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的,給予薪酬生活補貼,所需資金按現行渠道解決,按規定參加有關社會保險。

學費助學貸款代償政策。對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農村基層就業並履行一定服務期限的高校畢業生,以及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畢業生,實施相應的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

選聘招錄優惠政策。對有基層經歷的高校畢業生在研究生招錄和事業單位選聘時實行優先,在地市以上黨政機關考錄公務員時進一步擴大對其招考錄用的比例。

對參加面向基層就業項目的畢業生給予生活補貼,參加有關社會保險。與項目相對應的自然減員空崗要全部聘用那些項目結束後留在當地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困難高校畢業生可享受就業援助政策

《通知》要求,強化對困難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援助。這些就業援助政策包括:對困難家庭的高校畢業生,高校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的求職補貼。

各級機關考錄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免收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的報名費體檢費

離校後未就業回到原籍的高校畢業生,各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摸清底數免費提供政策諮詢、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和人事檔案託管等服務,並組織他們參加就業見習、職業技能培訓等促進就業的活動。

對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各地要將他們納入當地失業人員扶持政策體系。對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和零就業家庭的高校畢業生,實施一對一職業指導、向用人單位重點推薦、公益性崗位安置等幫扶措施,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等就業援助政策。(新華社記者杜宇葛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