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目豺聲 殘警以逞 桃檢火速起訴羅文欽

承辦羅文欽案的32歲檢察官林劭燁,在短短9天偵結案件。(甘嘉雯攝)

檢察官以「蜂目豺聲,殘警以逞」形容羅文欽。(甘嘉雯攝)

囂張毆警的桃園民進黨縣議員羅文欽,桃園地檢署9天內快速偵結起訴。檢察官改寫《世說新語》的詞句,以「蜂目豺聲,殘警以逞」形容羅文欽目露兇光,大聲咆哮,辱罵警員以逞官威舉動,觸犯妨害公務等罪,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檢批警執法不夠硬

檢方起訴指出,近來社會權貴欺凌弱勢的暴行犯罪不斷,羅文欽因握有審覈警察預算權力,平常即對警察頤指氣使,卻積惡成殃、跋扈無道,犯後仍飾詞狡辯毫無悔意,認爲羅的行爲堪稱「蜂目豺聲,殘警以逞」,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檢察官在起訴書中也對警方當時執法不夠強硬提出批判。起訴書內容指出,包括許傳竈在內等多位員警曾提及,因爲考量到羅文欽是縣議員,所以未在第一時間現行犯逮捕。「法不阿貴,繩不撓曲」,辜負社會大衆對警方的期待。

相關員警是否涉有行政違失?桃園縣警局表示,待收到起訴書後,將交由督察室調查。羅文欽本人則對起訴不予迴應。

被臨檢 羅穢言不斷

2月20日晚間,羅文欽在平鎮黑貓復古酒店參加前國大彭盛昌所舉行的春酒宴,酒酣耳熱之際遇到平鎮分局警備隊長許傳竈率領11員警臨檢,許傳竈告知羅在值勤要求看證件遭拒,反被問「你編號幾號」、「你誰,我在裡面看什麼,大家下課」。許堅持要繼續臨檢,羅惱羞成怒恫稱「我要打電話給黎文明(桃園縣警察局長)」。

羅接着三字經、五字經、七字經全出籠,並以右手揪住許傳竈衣領,要許寫下姓名及編號,造成許的警用電腦皮套左側釦環損壞,頸部鈍挫傷,前胸挫傷。

「我妨害公務啊!」羅文欽繼續辱罵,還作勢要毆打許,雖被友人拉開,但穢言不斷;許傳竈吞不下這口氣沉潛2天后,於2月23日以個人名義對羅文欽按鈴申告

罵人?辯稱不太有印象

檢方開庭時,羅文欽說他不確定對方是警察,也沒說過那些罵人的話,辯稱不太有印象,否認攻擊許。

但檢察官當場勘驗密錄器畫面,羅改口「應該是碰到許的臂章」,辯稱當時燈光昏暗,有人推他才碰到。檢方又提示另2個角度的畫面,羅文欽就在燈光明亮的大廳動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