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科技董座鐘瑋驛以歌手女友帳戶炒股 判5年定讞

友昱科技董事長鍾瑋驛。(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友昱科技前董座股市炒手鍾瑋驛,2011年間炒作康聯公司股票慘賠,鍾男之後竟與康聯負責人李欣等人合作,改以康聯資金炒股,並以自己當時女友歌手吳仲凡人爲人頭戶,半年內將康股價從每股69元炒高到100元,大賺8千餘萬元。最高法院審理後,29日將鍾男判刑5年定讞,但鍾男早就因另案定讞,棄保潛逃。

判決指出,原名國華的鐘男,擔任友昱(現改名詠嘉)科技董事長期間,在2011年間利用人頭戶圈購康聯首度上市的股票,當時圈購價格爲每股89元到90元價格。但康聯在當年10月5日掛牌上市後,股價卻一路狂跌,慘跌到每股62.5元。

鍾男雖慘賠,但仍不放棄炒作,他找上康聯公司負責人李欣、黃麗蓉夫婦,由黃麗蓉出面提供資金8千餘萬元,再配合鍾男股市作手的話術,誘騙不少人投資康聯。此外鍾男也以當時女友、歌手吳仲凡等80多名親友的人頭戶,配合炒股。在短短半年的時間內,將股價由每股69.7元炒高到100元,炒股集團成員扣除成本,還獲利8357萬餘元,後因交易過於異常而被檢調查法辦

檢方對鍾男等人提起公訴,吳仲凡雖提供人頭戶,但檢方認爲她不知情且未獲利,因此做出不起訴處分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後,鍾男雖辯稱一切都是合法投資,但同案被告李欣夫婦等人,則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6337萬餘元,最後一審法院認定鍾男等人有罪,但鍾男犯飾詞狡辯,因此判刑5年;至於李欣夫婦一審各被判刑1年6月、均緩刑2年,沒提出上訴已先定讞。

鍾男持續上訴,二審、更一審均判刑5年。而更審期間,鍾男因另犯炒作上櫃公司泰谷光電的股票,今年1月間判刑3年6月定讞,他未到案已遭通緝。至於本案則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29日駁回上訴,鍾男再遭判刑5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