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稅修改傷到誰? 業者泄:賺價差的投資客沒差
▲業者認爲高雄以自住客爲主,修改房地合一稅影響不大。(圖/記者陳建宇攝)
近期政府擬調整現行的房地合一稅制,將現行的稅率改爲持有2年內出售課45%重稅,此舉對於「打炒房」的幫助有多大,見解各異。有專家認爲,真正要賺價差的投資客,不會等到成屋過戶後才賣房,另也有業者指出,中古屋行情可能被墊高,屆時房仲會更難做。
最近行政院房市健全小組討論修正房地合一稅制,最重要的就是稅率改變,例如原先持有房屋1年內出售獲利要課45%的稅率,未來將改爲持有2年內獲利都將課45%,而原本持有房屋1~2年內出售獲利課35%的年限,也將拉長到2~5年間出售獲利都課35%。
此舉被視爲「打炒房」的重要手段,但真的打得到投資客嗎?
高雄市代銷公會理事長謝哲耀表示,就近期高雄市場氛圍來看,買氣並未受到影響,主因在於高雄是以剛性需求爲主力的市場,多數人買房自住不會在短期內出售,因此自住客的買氣持續旺盛,但不諱言確實有部分專業投資客選擇不進場買房,規劃特殊投資型產品的個案受影響較大。
不過實際上這些投資客真正要獲利,可不會等到成屋才把房子賣掉,謝哲耀指出,若房子在預售期間出售,賣方只要負擔財產交易所得所衍生的所得稅,而許多投資客都是用人頭買房,若以出售賺200萬元爲例,成屋後賣掉就要被課45%、90萬元的稅金,但找一個沒有收入的人頭來賣,則只要被課22.38萬元的綜所稅,兩者相差67.62萬元,因此這些要賺價差的投資客根本不會等到成屋才賣房子,拉長課重稅的年限影響不大。
龍登國際地產董事長戴嘉聖則表示,現在許多投資客都轉型改成長期投資、置產的形式,既然短期內房子賣掉會被課重稅,不如就持有久一點先出租賺租金、投報,過了課重稅的年限再將房子出售,因此不認爲這次的修改會有多大影響。
▲房地合一稅制修改後,業者認爲房仲業可能受到衝擊。示意圖。(圖/記者陳建宇攝)
不過這對房仲業可能就會造成不利局面,戴嘉聖指出,這次的修改計劃反而會墊高房價,因爲5年內出售房產獲利都將被課35%以上的重稅,一些要賣房子的中古屋屋主,想獲得既有的利潤,就必須把房價再往上墊,屆時拉近與新成屋的房價差距,會讓很多民衆覺得「不如去買新成屋」,就會對房仲業者造成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