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放寬?持有多屋仍可免稅

財政部張盛預計明日出面說明房地合一稅最新版本。(圖/記者蔡怡杼攝)

記者徐珍翔臺北報導

財政部昨(10)日再次向行政院長毛治國簡報,未來出售持有兩年以上的房屋,將採單一稅率17%,未滿2年者則改採差別稅率20%到30%;即使手上持有多屋,只要符合自用相關規定,且出售價格低於4,000萬元者,5年內仍可享1次賣屋免稅優惠

財政部表示,自用住宅雖不再限制持有1屋才能免稅,但仍須符合設籍、自用、低於4000萬元等條件,且5年內僅能出售1次。另外,日出條款也會保留──房地合一稅實施前5年內的房地產交易將適用實價課稅,不溯及既往,若是更早前所購入的房產則照原規定處理。財政部長張盛和將在明日新春記者會對外正式宣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