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危老創佳績 內政部盼小基地整合更新
內政部長徐國勇今日赴立法院進行工作報告,他指出,2020年全國覈准改建計4萬199戶,較2019年的2萬2,842戶,將近翻倍成長,政府持續增加重建誘因,於2020年11月10日修正發佈「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鼓勵小型重建基地(未達200平方公尺)整合鄰地擴大重建。
爲加速都市高風險建築物重建更新,內政部提出「都市更新條例」第57條、第61條、第65條條文修正草案,簡化拆除或遷移協調程序,並放寬容積獎勵額度上限等規範。該條例草案經行政院於2020年12月28日函送立法院審議。
社會住宅方面,國家住都中心今年將推50案、超過1萬5,000戶社會住宅,全數社會住宅取得綠建築、智慧建築與耐震等3大標章。截至2021年2月底止,發包中及已決標的共4,592戶,均將以3大標章之規格興建,以提供國人安全有品質之居住空間。
而爲因應國土計劃管理體系於2025年全面實施,爲保障民衆合法權益,2020年9月14日訂定發佈「實施國土計劃管制所受損失補償辦法」,對於非都市土地既有合法建築物或設施配合遷移者,應發給「遷移補償費」;另既有合法可建築用地變更爲非可建築用地者,得申請「變更補償費」,以兼顧民衆受損權益及國土永續。
內政部也指出,在建築結構安全方面,2021年1月1日修正施行「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1點及第19點與「建築物結構用混凝土細粒料中電弧爐鍊鋼爐碴(石)檢測及訓練實施要點」第5點及第6點規定,已明確規範建商販售之預售屋建材,不得使用電弧爐鍊鋼爐碴(石),以及混凝土供應者應辦理爐碴(石)自主檢測,以確保建築結構安全。
同時自2021年1月1日修正施行之「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46條之6條文,已要求新建或增建之連棟、集合住宅,分戶樓板須符合一定隔音性能,以維護安寧居住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