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危老2027年將屆滿 內政部:啓動政策檢討
吳堂安最後表示,除《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修正草案外,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申請期限至2027年5月31日將屆滿,內政部刻正啓動政策檢討及研議後續方向。(內政部提供/遊念育臺北傳真)
內政部務會報安排國土管理署報告「推動都市更新及危老重建情形及策進作爲」,內政部常務次長吳堂安表示,考量臺灣地震頻繁,危老重建及都市更新有其必要性,以及《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申請期限至2027年5月31日將屆滿,內政部刻正啓動政策檢討及研議後續方向。
根據內政部統計,截至今年8月底止,全國都市更新1174件及危老重建爲3837件,累積覈准案件共5011件,其中2980件已申報開工,整體案件數呈現穩定成長。
吳堂安補充,爲符合國家永續發展及接軌淨零碳排、綠色友善環境等國際趨勢,2021年至2023年間都市更新及危老重建共有796件取得綠建築標章,每年已有效減少碳排達740萬公斤,經統計88%都市更新案及31%危老重建案均有取得綠建築標章,以實際行動爲國內降低碳排放量做出積極貢獻。
對於推動公辦都更部分,吳堂安指出,已達到一定成果,爲國人提供3574戶社會住宅,另有18處托兒與9處託老空間,以及活動中心、青少年中心及展演空間等20處,公益設施空間合計約3萬餘坪,分佈於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及金門縣等縣市,提供在地人所需的居住支持及較完整的公共設施服務。
吳堂安進一步指出,爲擴大公辦都更量能,中央已輔導雙北市政府成立住都中心,桃園市及高雄市也即將成立專責機構來推動公辦都更相關事宜;現階段已有10個縣市政府設有專責單位推動都更事宜,將持續輔導各縣市政府成立專責單位或專案辦公室。
內政部今年度爲擴大培育國內都市更新及危老重建專業人才,補助國立成功大學、國立臺北大學、逢甲大學、中國文化大學及致理科技大學共5所大專院校開設都市更新學分學程,有助於深化都市更新資訊在校園及民間之推廣。
吳堂安最後表示,除《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修正草案外,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申請期限至2027年5月31日將屆滿,內政部刻正啓動政策檢討及研議後續方向,以利持續推動國內都市更新及危險建物重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