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講師帶早餐店老闆娘奔摩鐵 竟稱:只是在教她開店
▲已婚大學講師與人妻偷情,還辯稱只是要教怎麼開店。(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桃園一名某科技大學的傅姓已婚講師熱戀早餐店的吳姓老闆娘,2人便到摩鐵幽會,後來被吳婦的丈夫捉姦,他還辯稱只是要教導如何開店,而吳女也說傅男會資助開店資金,只是交換條件是要給他看身體,並沒有要上牀,但因爲法官查出傅男曾向妻坦白「我有上她!」、雙方配偶指證歷歷,不採信2人說詞,各依妨害家庭罪判刑5個月。
據判決書,傅男因爲常到家裡附近的早餐店用餐,認識並與吳女互相愛戀,雙雙揹着配偶交往,他在103年6月買了2張摩鐵優惠券,2度開車載吳婦到桃園龜山區摩鐵幽會,但第2次被等在門外的吳婦丈夫捉姦。
事後傅男擔心被吳女的丈夫恐嚇,隔天就向妻子坦承外遇,在被逼問的7小時中也承認有上牀,被怒斥「很爽嗎」、「你怎麼╳她?」,但他還說自己可以跟吳女做愛1小時,由於事後寫下悔過書,被當成證物提告妨害家庭,並提出離婚。
傅男在法庭上又否認有跟吳女上牀,辯稱吳婦因爲手受傷,沒有辦法再繼續經營早餐店,他才以自己企業管理的專業,提供建議改開服飾店,又擔心在店裡討論會被學生撞見引發誤會,纔到摩鐵談事情。吳婦則說,傅男答應會金援開店,但要給他看身體做爲交換條件,雖然有被要求上牀,但有嚴正拒絕。
由於傅妻證稱丈夫坦承外遇時有問「你怎麼吃她的」、「你怎麼跟她做的」、「跟她做很爽嗎」都獲得具體回答,也有用Line問「你用保險套了嗎」,丈夫還回稱沒有,因爲吳女的體質不易懷孕,認定出軌的2人辯詞不符合常理依妨害家庭罪,各判處5個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