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新論)
“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法治強調人們對法律的信仰和對既有法制體系的尊重和認同,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內容。我國法治建設經驗表明,既要加強制度建設,爲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奠定製度基礎,也要推動法治精神建設,讓法治成爲當代中國的一種信仰。
前不久召開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明確了習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國工作中的指導地位,用“十一個堅持”系統闡述了新時代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思想和戰略部署,闡明瞭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的內核。
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是堅持黨的領導的法治精神。黨的領導不僅是一種制度,更是一種爲實現社會主義價值而尊奉的價值堅守。社會主義法治精神,一方面是對法的權威的尊奉,另一方面也是對黨的領導和人民當家作主的政治認同。
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是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的法治精神。以人民爲中心,意味着社會主義法治的精神追求是爲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只有當法律代表人民的意志、爲人民所廣泛認同和普遍接受時,法治精神纔可能得以樹立。堅持以人民爲中心,還意味着法治精神蘊含保護人民、伸張人權的堅定信念。
社會主義法治精神,也是一種爲全體中國人所普遍感知和認同的精神力量。領導幹部帶頭依法辦事,自覺認真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並將法治精神內化於心,方能讓國家權力在法治框架內良性運作。廣大人民羣衆信法、奉法,以合乎法律精神的方式彰顯自我、保護權益,方能讓社會服膺於法的權威、受惠於法的福澤。
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需要以完善的制度構造爲基礎。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努力讓人民羣衆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在制度層面完善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是弘揚法治精神的先決條件。唯有完善法治體系,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法治精神的培育才能事半功倍。
在形塑良好法治體系的同時,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的弘揚還需輔以一系列凸顯法律權威的儀式和與之相伴的法治宣傳教育。憲法宣誓制度對於培育領導幹部的憲法忠誠和法治精神不可或缺。對培育廣大人民羣衆的法治精神來說,憲法日活動和法治宣傳也十分必要。認真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學會在國家和社會發展過程中正確行使法律所保障的權利,才能將法治精神融入每一天的生活。
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要求公民把握社會主義法治的精神內核,以憲法和法律爲基本行爲準則,將學法守法用法作爲自身行爲操守,進而形成對憲法和法律的信仰,樹立並自覺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