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股神”大V、炒股“牛人” 多地證監局在行動
(原標題:“股神”們要坐不住了!打擊“股神”大V、炒股“牛人”,多地證監局在行動)
臨近年底,各類“股神”大V、炒股“牛人”可能要坐不住了!
近日,包括北京在內,全國至少有10個省市、自治區、計劃單列市的證監局,集中曝光了一批非法薦股、場外配資等違法機構、網站、微信、微博名單,這種集中曝光的力度以往比較少見。
最爲典型的是北京證監局,一次性曝光了19個不具備經營證券期貨業務資質的機構名單。北京證監局指,這些場外配資、證券投資平臺以及財經自媒體大V存在極高風險,其運營主體不屬北京證監局監管對象,請投資者提高警惕,遠離非法證券活動,避免財產損失。
記者發現,這些平臺要麼屬於場外配資,要麼不具有經營證券期貨業務資格、證券期貨投資諮詢及投資顧問執業資格,但都幹着這方面的事情。
不僅北京證監局,全國地區證監局也在行動。
比如遼寧證監局在其官網發佈風險提示稱,近期該局發現有網站宣稱可提供“實盤課”“午盤點評”“收盤點評”“股票池”等服務內容。
記者發現,遼寧證監局列出的運營機構包括瀋陽祥利祥科技有限公司和瀋陽易誠金軟科技有限公司兩家機構,不過兩家機構的網站名稱均爲“晨光”。遼寧證監局指,上述運營機構未獲得中國證監會核發的《經營證券期貨業務許可證》, 不具備經營證券投資諮詢業務的資質,請投資者注意防範風險。
記者根據遼寧證監局提供的網址點擊進入後發現,這個“晨光”網站對應的瀋陽祥利祥科技有限公司自稱是一家以研發銷售股票分析軟件終端爲載體的公司,不過在其網站右側彈出框,卻明確提及“月股票池”“精選個股”等字樣。
天眼查提供的工商資料顯示,瀋陽祥利祥科技有限公司的經營範圍爲:從事網絡科技、信息科技、軟件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技術服務,計算機軟件銷售、技術諮詢,金融設備、金融軟件技術開發、銷售,互聯網信息諮詢,股權投資,企業管理(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上述經營範圍中並不包括證券投資諮詢服務業務。
《證券法》第一百六十條規定,從事證券投資諮詢服務業務,應當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覈准;未經覈准,不得爲證券的交易及相關活動提供服務。
深圳證監局的動向也頗爲引人關注,該局一次性曝光了63家平臺(含微信公衆號)。
深圳證監局指,今年以來,“股市黑嘴”“非法薦股”“場外配資”等違法活動高發頻發,並衍生大量“黑羣”“黑APP”,嚴重擾亂證券市場秩序,損害投資者利益。上述所列機構、賬號未獲得中國證監會核發的經營證券期貨業務許可證。
記者在深圳證監局曝光的一個名叫“薦股兩點半”的微信公衆號看到,該賬戶爲深圳市前沿時代企業諮詢管理有限公司註冊,在公衆號的簡介中,明確提及“給倉位、給代碼、給計劃、給買賣點”。12月3日,該公衆號正常發了一篇文章,文章頭部提及粉絲交流羣“選股、買股、倉位指導一氣呵成”。
雲南證監局則曝光一家未獲得證監會核發資格證書的機構——雲南易旺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雲南證監局指,根據國務院《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國務院令〔1998〕247號)和《關於嚴厲打擊非法發行股票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6〕99號),因參與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如發現非法證券期貨機構涉嫌詐騙、構成犯罪的,投資者應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也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等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根據天眼查提供的民事判決書,雲南易旺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曾作爲被告,涉及一起案件,原告訴稱雲南易旺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與原告有約定“進行股指期貨投資合作”。
吉林證監局、福建證監局、黑龍江證監局、青島證監局、廈門證監局等多地證監局則重點曝光了場外配資等涉嫌違法違規行爲。
今年以來,證監會多次提示場外配資風險,並於9月份啓動了爲期三個月的專項整治行動,各地證監局在密集查處相關違法行爲,投資者務必對“股市黑嘴”“非法薦股”“場外配資”等各類違法活動提高防範意識,杜絕僥倖心理,自覺遠離違法活動,以免遭受財產損失。
此外,今年以來,股市“殺豬盤”這種可能集詐騙、操縱證券市場、非法薦股(非法經營)等多種違法犯罪活動於一身的非法證券活動似有日漸猖獗的跡象,讓一些投資者頻頻被“割韭菜”,嚴厲打擊相關違法違規行爲也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