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生產違規問題 工信部約談25家新能源車企
(原標題:存在生產一致性違規問題 工信部約談25家新能源車企)
12月8日,工信部官網發佈消息稱,近日,爲規範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提升生產一致性水平,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約談了前期監督檢查中存在違規問題的25家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工信部表示,已對這些企業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有關企業切實履行主體責任,認真分析問題原因,嚴格按照《公告》管理要求,限期整改存在問題。
工信部同時強調,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告》管理規定,根據違規情節輕重,對違規企業依法予以撤銷或暫停違規產品《公告》、暫停新能源汽車新產品申報等行政處理,並將違規信息納入企業信用記錄,列入後續重點監管對象。
據瞭解,爲規範新能源汽車生產行爲,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根據《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工信部建立了道路機動車輛產品生產一致性監督檢查結果通報制度。在近期工信部組織的對乘用車、客車、專用車等3個類別的新能源汽車產品監督檢查中,共有25家企業的27個車型存在生產一致性問題。
上述檢查結果已於今年11月19日在工信部官網上進行了通報。25家車企中不乏北京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東風汽車有限公司、廣州汽車集團乘用車有限公司、比亞迪汽車有限公司、河北長安汽車有限公司、廈門金龍聯合汽車工業有限公司,等受關注度較高的新能源車企。
存在生產一致性問題的車型產品中,新能源乘用車共涉及9家企業的9個車型產品,涉及動力電池容量和保護功能、行李箱容積、輪胎規格、標誌標識等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或管理規定;新能源客車共涉及10家企業的12個車型產品,涉及低速行駛提示音、車輛喇叭、三角警告牌、標誌標識等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或管理規定;新能源專用車共涉及6家企業的6個車型產品,涉及動力電池容量、報警信號、低速行駛提示音、標誌標識等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或管理規定。
在乘聯會秘書長崔東樹看來,此次工信部對上述車企的約談整改,事實上是監管部門對新能源汽車生產規範性加強監管的一種體現。根據乘聯會公佈11月份汽車銷量數據顯示,今年11月,國內新能源乘用車批發量爲18.0萬輛,同比增長128.6%,環比增長24.8%。從零售量來看,11月新能源車零售16.9萬輛,同比增量9.7萬輛,同比增速136.5%。
實際上,今年以來政策一直在強化對於新能源汽車發展的監管,除了加大對新能源缺陷產品召回力度外,在今年11月25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汽車遠程升級(OTA)技術召回監管的通知》,要求所有采用OTA方式對已售車輛開展技術服務活動的生產者,都應按照《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及《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要求,向市場監管總局質量發展局備案。
工信部表示,下一步將進一步加強對道路機動車輛產品的事中事後監管,與相關部門密切協作,創新監管方式,豐富監管手段,加強信息共享和聯合懲戒,切實保障車輛產品生產一致性和質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