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榔農藥殘留多達14項! 農委會擬比照菸害防制法訂「檳榔防制管理條例」
▲陳吉仲表示,檳榔是否訂定農藥殘留標準需由衛福部決定。(圖/記者林紳旭攝)
國內檳榔種植面積約42,510公頃,主要產地分佈在南投、屏東、嘉義及花蓮等地,年產量10萬公噸,但因政府30年來未訂定檳榔種植的農藥推薦用藥,導致農民無所依循,一顆檳榔多達14種農藥殘留,爲此農委會表示,後續將召開跨部會會議,參照「菸害防制法」訂定「檳榔防制管理條例」,以降低國人食用檳榔導致罹癌之風險。
農委會說明,國際癌症研究總署(IARC)在 2003年正式宣佈檳榔爲第一級人類致癌物,因此農糧署配合行政院政策自103年推動檳榔廢園轉作計劃迄今,檳榔種植面積由102年45,791公頃已減少3,281公頃。而今年持續輔導檳榔廢園及轉作,除提供轉作獎勵金,廢園每公頃補助15萬元,轉作推薦作物,山坡地再領取種苗費及田間管理費每公頃10萬元,合計補助25萬元,平地領取種苗費每公頃5萬元,合計補助20萬元。
▲農委會輔導檳榔廢園及轉作,除提供轉作獎勵金,廢園每公頃補助15萬元。(圖/記者陳昆福翻攝)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今(9日)出席「全國績優休閒農業區頒獎典禮」,會後接受媒體訪問時他表示,國內生產檳榔及荖葉,他家也還在種荖葉,檳榔及荖葉,國內也持續進口、消費,政府不應該用不鼓勵、不禁止、不輔導的「三不政策」,漠視事實的存在。
陳吉仲指出,在既有現況下,因尚未針對檳榔訂定任何田間生產安全管理規範,故目前檳榔園噴灑農藥都不符規定,農委會也將對檳榔用藥做積極的田間安全管理;至於是否訂定檳榔農藥殘留量標準,因還牽涉到檳榔是否爲食品的定義,將由衛福部決定。
陳吉仲也說,若國內生產行爲經限制後,國外進口仍不斷進來,還是會對食用檳榔消費者健康安全產生影響,故農委會也會比照、落實進口檳榔邊境管理,至於訂定檳榔防制管理條例,還需要透過跨部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