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乳炫富女酒駕撞死工人 冷血來回輾壓 一審重判7年6月
在臉書貼出爆乳照的炫富女林筱路酒駕撞死工人一審重判。(資料照)
常在臉書上貼文炫富的女子林筱路,今年6月21日凌晨酒後駕車行經新北市淡水,高速衝撞正在指揮交通的方姓工人,54歲方男當場死亡,林女酒測值高達0.77毫克,被控公共危險罪,士林地院23日宣判,林女10年內再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而致人於死罪,判處林女有期徒刑7年6月,林女未到庭聆判,全案仍可上訴。
29歲林女駕駛新車價300多萬的敞篷跑車,在北市酒吧飲酒後,凌晨1時許駕車行經淡水區竹圍民權路、民生路路口,當時多名工人在修整路面,林女時速80公里撞飛正在疏導交通的方姓工人,一旁目擊工人見狀立刻圍上前,林女竟長距離倒車企圖逃逸,現場工人指控她二度碾壓死者。
林女開庭時辯稱,不知道撞到人,還以爲是其他物體,倒車是爲了查看撞到什麼東西,而她因事故留在現場,符合自首條件,希望法官能減輕其刑,並稱自己願意和解,只是遭羈押無法工作,經濟有困難。
判決指出,依自首的修法理由,必須出於內心悔悟,但若是依照規定一律減刑,難以獲得公平,林女撞擊死者後,倒車回到撞擊地點,一旁至少有6、7名施工人員圍繞在車旁,衆多目擊者,而且派出所正好在前方,就算逃跑,也無法遮掩犯行,所以才留在現場,坦承犯行,認定林女因時勢所逼,不得已才留在現場,不符合自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