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日起開徵106年使用牌照稅 預估多收613億
財政部於昨(28)日召開賦稅署記者會,表示將於4月1日起開徵106年使用牌照稅,其繳款書已開始陸續寄發,繳納期限至5月2日止。民衆可持繳款書至郵局以外的金融機構、便利超商繳款,或用健保卡及自然人憑證線上查繳,預估可徵得613億元稅收。
根據統計,今年牌照稅開徵車輛數約710萬輛,較去年增加14萬9,859輛,成長率約2.16%,初估今年實徵淨額上看613億元,年增率2%。
若從地區別來看,使用牌照稅的「繳稅大戶」第1名爲新北市,其稅額高達86億2642萬元,第2名則是臺中市,有85億4052萬元,第三名則爲高雄市,有68億3840萬元。
若從開徵車輛數量區別,臺中市以97萬5018輛爲首,新北市則爲94萬5493輛位居第二。新北市稅捐稽徵處處長黃育民表示,牌照稅的稅額級距是以汽缸總排氣量區分,雖說臺中市登記車輛數較多,但以總排氣量來看,新北市仍然較大,因此總稅額較臺中市高。
黃育民說,除營業用車輛自10月起課徵下期牌照稅外,包涵自用車輛、營業用車輛、151cc以上機車的所有人或使用人,皆是使用牌照稅的課徵對象。他亦提到,若逾期未完稅,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查獲者,除要補稅外,更會另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罰鍰,提醒民衆多加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