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莞八條”樓市新政發佈,首套房最低首付1.5成
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程浩 東莞報道5月24日,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五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優化房地產相關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共推出8條樓市新政,涵蓋鼓勵開展“以舊換新”,首套房最低首付1.5成,公積金個人最高可貸120萬元,並要求嚴格查處將商辦類項目變相改造爲具備居住功能的“類住宅”建築的行爲,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完善“市場+保障”的住房供應體系等。
此次《通知》推出了優化土地供應管理、提高住宅建設品質、優化銷售管理、強化金融支持、減輕企業負擔、降低購房成本、營造良好市場環境、完善住房供應體系等8條優化措施,進一步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促進東莞房地產高質量發展,完善“市場+保障”的住房供應體系。
爲優化商品房銷售管理,《通知》表示,東莞全市新建商品住房項目不再採用根據“莞e認購”誠意登記情況決定是否採取公證搖號選房的銷售模式,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自主組織銷售,對社會關注度較高的熱點項目,鼓勵開發企業採取公證搖號銷售。房地產企業可根據市場供需變化以及項目實際情況,分批次申請辦理新建商品住房預售許可或現售備案,並自行申報銷售價格。同時,鼓勵房地產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購房人三方聯動開展“以舊換新”活動,助力打通一、二手房置換鏈條。
《通知》提出,加大金融支持房地產市場力度。調整東莞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及利率,對於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15%,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5%,取消東莞首套、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更好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放寬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最高貸款額度首套房和二套房分別從100萬元、60萬元調整爲120萬元、80萬元。異地貸款不再設置戶籍限制,最低首付款比例與本地貸款一致。
爲營造良好房地產市場環境,《通知》表示,東莞將嚴格查處將商辦類項目變相改造爲具備居住功能的“類住宅”建築的行爲,紮實推進“兩違”治理工作,堅決遏制、打擊“小產權房”。打好商品住房項目保交房攻堅戰,防範處置爛尾風險。東莞將完善房屋從開發建設到維護使用的全生命週期管理機制,探索建立房屋體檢、房屋養老金、房屋保險等專項制度。切實保障購房人合法權益,營造公平競爭、良性發展的房地產市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