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重磅發佈!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下調至15%!

9月30日,《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印發,提出進一步用好城市調控自主權、落實個人住房貸款政策、加大住房公積金購房支持力度、促進房地產市場交易,並明確“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統一由25%下調至15%”等。

《通知》明確,10月1日起,全省九市一區第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統一由25%下調至15%,不再區分首套和二套住房。落實降低存量房貸利率政策,引導商業銀行在10月31日前統一對符合條件的存量房貸利率實施批量調整,鼓勵省內法人銀行儘快落實政策、提前完成批量調整工作。

《通知》表示,對擁有1套住房並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下調至20%。支持有條件的城市提高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爲15%。靈活就業人員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通知》提出,支持各城市因城施策取消住房限購、限售、限價等方面的限制性措施,已取消的要全面落實到位,未取消的要抓緊評估、應調盡調。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支持各地根據多孩家庭、租賃住房等實際,優化家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

《通知》鼓勵各地在國慶期間舉辦房展會,支持有條件的城市發放購房補貼,引導房地產企業、裝修裝飾公司開展線上線下營銷讓利,支持工業園區、企事業單位等以團購方式組織職工購買住房,鼓勵房地產企業給予團購優惠。支持各地探索實施商品住房“以舊換新”“以小換大”,有效釋放存量改善性需求。支持有需求的城市購買符合相應條件的存量住房作爲保障性住房。

來源:福建日報·新福建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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