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發佈樓市新政:首套房認定有變
據“寧波發佈”,寧波市住建局發佈通知,將在執行落實國家有關部門已發佈的政策基礎上,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個人住房貸款套數認定標準、延長購房補貼政策等。
01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有變化
(一)可貸額度倍數調整內容
2024年7月9日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可貸額度由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申請貸款日繳存賬戶餘額的15倍調整爲20倍。
(二)貸款利率調整內容
下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0.25個百分點。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下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通知》,我市自2024年5月18日起新發放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分別調整爲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分別調整爲不低於2.775%和3.325%。
(三)首付比例調整內容
2024年7月9日起,在寧波市購買自住住房的(購房時間以房屋交易管理部門信息系統網上籤約的時間爲準),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貸款首付比例爲不低於20%;購買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貸款首付比例爲不低於25%。政策發佈前,借款人所購住房已在本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門信息系統完成網上籤約的,仍按原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規定執行。
(四)簡明事例問答
問:繳存職工A當前未婚且無房,現已在寧波市就業並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其當前一般公積金賬戶餘額有3萬。計劃於新政實施後在鄞州區購買新房,問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比例、貸款利率和可貸額度分別爲多少?
答:按照《通知》規定,繳存職工A在《通知》發佈後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其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爲不低於20%,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超過5年以上的,貸款利率爲2.85%;可貸額度=繳存職工A在申請貸款日繳存賬戶餘額×20倍=3×20=60萬元,實際貸款額度還應滿足我市公積金貸款還貸能力測算要求。
02 對於個人住房貸款套數認定標準有優化
(一)個人住房商業貸款
居民家庭成員(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購房所在區(縣、市)範圍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新購住房按首套住房認定。居民家庭在購房所在區(縣、市)範圍名下僅有一套住房且正掛牌出售的,不計入家庭住房套數,新購住房可按首套住房認定。
舉例:1.某家庭在海曙區有一套住房但在鄞州區無住房,在鄞州區新購住房時,辦理個人住房貸款可按首套住房認定。
2.某家庭在海曙區有一套住房但正掛牌出售,在海曙區新購住房時,辦理個人住房貸款可按首套住房認定。
這一政策旨在優化購房者的貸款條件,進一步擴大符合購房貸款資格的人羣,支持剛性和改善型住房消費,穩定房地產市場。
(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2024年7月9日起,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寧波市購買自住住房的(購房時間以房屋交易管理部門信息系統網上籤約的時間爲準),繳存職工家庭住房套數以購房所在地相關部門出具的家庭住房套數查詢結果或認定證明爲準;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認定以住建部住房公積金監管服務平臺查詢結果爲準。
政策發佈前,借款人所購住房已在本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門信息系統完成網上籤約的,仍按原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規定執行。
03 購房補貼延期
各地購房補貼政策有效期由2024年6月30日延續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