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可公投但不能選舉 朝野立委盼落實「18歲公民權」

▲18歲青年有公投權卻無選舉權。(示意圖記者周宸亙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臺灣少年權益福利促進聯盟(臺少盟)9日指出,據民調有48.6%民衆同意將投票年齡下修到18歲,立法院也有8個朝野立委的18歲公民權修憲案,籲立法院儘速組成修憲委員會啓動修憲。對此,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表示,她相信18歲公民權是立法院朝野最大共識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則說,時代力量黨團將在下次院會提出變更議程,要求組成修憲委員會,盼各黨團支持。

臺少盟9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並公佈最新民調指出,有52.6%的民衆支持在年底九合一大選時一併舉辦「18歲選舉權修憲公投」;而今年初公民投票法下修公投年齡到18歲後,更有48.6%的民衆同意修憲,將選舉權下修到18歲。不過,據臺少盟統計,截至今年4月,立法院共有8個18歲選舉權相關的修憲提案已完成一讀,修憲委員會至今卻尚未成立。

因此,18歲公民權推動聯盟召集人大華質疑,總統英文去年在民進黨全代會上拋出修憲議題,至今也沒看到有修憲委員會,難道這中間有任何政治算計?葉大華呼籲,「公民投票法」已經修正賦予18歲以上民衆可以參與公投,希望立法院儘快啓動修憲,將選舉權年齡下修至18歲,否則就不會有修憲契機了。

對此,尤美女表示,她相信降低投票年齡至18歲是朝野很大共識,上次因國民黨堅持不在籍投票,讓修憲歷史契機錯過了,但她未來會繼續積極推動憲改,落實18歲公民權。

徐永明則說,年底可能會出現18歲青年可領公投票,農領縣市長選舉票現象,但修憲案到了立法院就像「都掉到黑洞不見了」,就連目前有8個跨越藍綠修憲案已經一讀付委,卻依然不了了之。

徐永明強調,時代力量黨團在下次院會還是會提出變更議程,要求組成修憲委員會及立法院長必須蘇嘉全召集協商,盼各黨團支持,在年底能有一張修憲公投票。